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十四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应包括:

(一)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相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厂(矿)级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防范措施等上述内容。

扩展数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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