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岗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消防岗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规。

3、防火知识。

4、灭火、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知识。

5.其他应当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1,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2、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4、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2.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3.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在职培训;

4、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