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开面包车需要带什么证件?

为他人驾驶货车需要行驶证、驾驶证、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或者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没收、扣押机动车号牌。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经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业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相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的基础知识考试合格。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数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一)持票人死亡;

(二)持有人申请注销;

(三)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60周岁以上;

(四)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吊销的;

(五)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180天后未申请换发证书的。

资格证书被注销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宣布作废,并登记备案;无法收回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违法记录栏,并通知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违规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遵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