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教师资格证需要现场确认信息吗?
保山教师资格证需要现场确认信息。
为做好2021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关于2021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识别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
(1)具有保山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
(二)持有保山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保山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研究生。
(四)持有保山市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五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有效期内,在保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应当在考试举办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本市申请人相同。
(五)驻保军人和武警。
二、鉴定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