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培训提高检察官的素质和能力
(一)具有中国国籍;
(2)年满23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学或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硕士、法学博士或者非法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高人民检察院担任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官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检察官不符合前款第六项规定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申请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确有困难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确定,在一定期限内,担任检察官的学历可以放宽到法学专科毕业。
解读这一条是关于做公诉人的要求。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即检察官必须是中国公民,而不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士。同时,根据《国籍法》的规定,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检察官不得在持有中国国籍的同时取得他国国籍,也不得在任职期间退出中国国籍。
(2)年满23周岁。这里规定的23岁是指一岁,这是担任检察官的最低年龄要求。客观地说,检察官的职业特点要求检察官应当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社会经验、生活阅历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如果检察官太年轻,可能很难胜任检察工作。所以这次修改《检察官法》的时候,很多人建议适当提高检察官的工作年龄。考虑到目前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年龄标准是一样的,都是23周岁以上,这也是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年龄。所以这次修改检察官法的时候没有修改这个问题。事实上,从目前检察系统任命检察官的情况来看,刚过23岁就被任命为检察官的并不多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倡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求检察官不仅要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而且要在检察活动中始终维护宪法的尊严。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检察官是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检察官必须拥护宪法规定的国家政治制度和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敏锐的洞察力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的使命。可以说,良好的政治素质是检察官做好工作的政治基础。良好的职业素质意味着检察官必须精通业务,熟悉检察工作,能够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办理案件。良好的品行是指检察官应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言行举止,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举止文明等。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检察官公正执法的形象。
(5)身体健康。这意味着,当被提名或任命为检察官时,此人应身体健康。即检察官的体质要能胜任检察工作。这是对检察官身体素质的要求。
(六)高等院校法学或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硕士、法学博士或者非法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高人民检察院担任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官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这是关于检察官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规定。这一规定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素质,是这次对检察官法的重要修改。原《检察官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了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年限:“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毕业,工作满二年的;或者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工作满一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或者法学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逐步实施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要求,检察实践对检察官的检察专业知识要求越来越高,新的《检察官法修正案》对检察官的任职资格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