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参照钟发[2002]12号和赣发[2002]13号精神。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基金。贷款条件1,必须有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自有资金30%以上;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并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有承办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担保人;借款人必须在承办银行开户,无不良记录,属于所在社区居委会常住户口。2、申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再就业基地,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及自有流动资金,安置下岗职工必须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经营项目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具有良好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和还款能力。贷款额度按总投资的40%控制。一般为5万元,最高8万元,高校毕业生最高65438+万元,期限2年,到期不展期。建筑、娱乐、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广告、房屋中介、桑拿、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不得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流程1。下岗职工或合伙实体申请贷款,应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居委会或企业提出申请,并填写《赣州市再就业审批表》。2、经核实符合贷款对象和规定条件的,向再就业信用担保中心提出申请。经初步审查,情况属实,并上报市再就业办。3.审核通过后,将全套材料提交承办银行审核。材料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直接到承办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4.承办银行按相关贷款审批程序申报同意,并完成抵押登记或质押止付手续,落实担保人后,发放贷款。
二、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再就业?
下岗职工(包括改革前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2、国有,城市装配;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持证人: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宁波市失业职工登记证》(宁波市城镇居民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救助机提出申请,并填写“自谋职业,街道(乡镇)”社保救助机构应认真核实借款人相关材料,通过社区居委会了解申请人诚信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人资格初审。3.各区管理服务机构应将资格认定相关材料退回借款人并向其注明各区对应的贷款银行:海曙区:宁波市商业银行江东区:农业银行曙光支行江北区:工商银行江北支行镇海区:建设银行镇海支行北仑。
3.失业人员参加就业享受哪些补贴?
登记失业是指处于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失业状态,并在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劳动年龄16周岁以上(含)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是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的政策
企业(单位)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1)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单位)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依托其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可的培训机构参加企业在职技能培训的,职工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下同)后,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中小企业按就业并开展培训代替工作的登记失业人员数量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为65438+2020年2月31。
(二)一次性吸收就业补贴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北京、江西除外),执行期限为2020年1至1年。
(三)税收减免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所在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之月起三年内(36个月)按实际从业人数依次给予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提高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 1 10月至2021 2月31。
(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从业人员15%(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企业占8%),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第二,支持技能提升政策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同职业(工种)、同技能等级的登记失业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纳入重点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目录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三,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
(七)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者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合格个人贷款总额的10%。还款积极、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八)税收减免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自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月起三年内(36个月)依次抵扣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12000元,最高增加20。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 1 10月至2021 2月31。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建筑、娱乐、销售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广告、房屋中介、桑拿、网吧、氧吧除外)的,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免缴管理、登记、证照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四,保障基本生活的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可根据参保情况和生活困难程度,享受失业保险、失业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和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
(10)失业保护
对已缴纳保险费1年、非因本人意愿未停止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岗位需求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应当按时足额发放。自2019、12起,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3月至65438+2月。
参保单位招用的失业农民工,不缴费且连续工作1年的,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2065年2月参保时间不足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享受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十一)最低生活保障
因无法外出务工、经营或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具体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确定。
(十二)一次性临时救济金
因疫情无法重返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且不在失业保险政策覆盖范围、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具体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确定。
除上述政策外,登记失业人员可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免费享受招聘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职业培训项目推荐等服务。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确有困难的,可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
4.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再就业?
1,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含改制前为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失业人员);2、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其他城镇无业人员。具体申请程序如下:1。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其他失业人员还须提供《宁波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救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自谋职业专项贷款人资格确认表》。2、街道(乡镇)社保救助机构应认真核实借款人的相关材料,通过社区居委会了解申请人的诚信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资格的初审,上报当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3.各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的资格认定,将相关材料退回借款人,并注明各区对应的贷款银行。各区对应的贷款银行如下:海曙区:宁波市商业银行江东区:农业银行曙光支行江北区:工商银行江北支行镇海区:中国建设银行镇海支行北仑区:中国银行北仑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