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网站错别字整改情况的报告
法律分析:(1)政府网站普查。我局对照检查指标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总体情况是好的。自查情况已在该局门户网站公开。(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政策解读的比重。一季度,我局共发布信息96余条,政策文件1份,政策解读1份,全面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实现了人们关心和关注的信息的及时公开,实现了政策文件的政策解释,使解释稿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3)互动交流。第一季度,主任信箱收到来信27封,及时回复来信27封,并在来信选择栏选择网友非保密留言进行公示。(四)全省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完成了我局市级行政区划在全省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标准化配置。第二,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办理政府服务的职责和权限。随着平台的不断更新升级,我局相关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将完成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等工作。在全省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确保我局行政区划和机构设置正常,实名认证率达到100%。三是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在省住建厅的指导下,我局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的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助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四是对办事指南中的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办理地址、常见问题等要素逐一进行重新规范,确保办事指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现同一政务服务所有信息要素和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都实行精简的原则、工作责任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法公开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