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工程”的通知相关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此次培训活动顺利开展。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尽快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选择项目县。各省(区、市)项目县及培训名额分布见附件1。
2 .省(区、市)选定的项目县应是“农村深远工程”覆盖范围内,积极性高,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强,并能落实相关政策和条件的县。2008年和2009年项目县暂不安排。请各省(区、市)填写项目县登记表(附件2),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主管部门公章,于7月1前报送我部教师教育司和项目办。
3.各省(区、市)要加强对项目县实施工作的指导,指导各项目县按照“方便教师、就近学习”的原则,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或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培训点,按学科分班,确保培训质量。请各省(区、市)于7月1日前将参加混合式学习培训站点的信息汇总(附件3)和省级在线学习中心管理员、导师信息汇总(附件4)上报项目办。
4.培训前,各地要做好培训点的技术准备,确保Ku频段电视节目和IP资源的正常接收。如需技术支持,请联系中央电教中心。
5.各地要加强对培训过程和结果的评估,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各班班主任(导师)要每天向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关于电视节目播出、IP资源接收、培训实际参加人数等内容的短信。具体反馈方式见附件5。
6.各省(区、市)教师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各项目县提交的合格教师名单,并在培训结束后15天内上报项目办。教师在培训结束后1个月登录项目网站下载培训资格电子证书。培训学时和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7.本次培训不向参与教师收取任何费用。我部将安排专项资金对项目县给予适当补助。各省(区、市)应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实施。
8.具体工作由项目办另行通知。详见项目网站。
教师教育部门联系人:王炳明;电话:略。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杜光胜、冯兰利;联系电话:010。
中央电化教育馆联系人:杨金勇;电话:略。
教育部办公厅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