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农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强业务指导,夯实财务管理基础?

1.加强对成员思想的引导。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加大宣传力度。将合作社成员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合作社成员进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一是对合作社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使合作社理事会成员掌握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二是培训合作社监事会成员,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民主理财知识。三是对普通社员进行培训,告知其权利义务,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使社员了解合作社的财务公开材料,激发其参与合作社管理的积极性,关心合作社的财务运行。

2.加强对合作社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制度和方法及时下发到各合作社,并将典型合作社的标准化会计处理流程,包括标准化自制原始凭证格式,以内部资料的形式下发到各合作社,以供参考。同时建立一些长效机制。第一,建立合作理财顾问制度。充分利用农经队伍的业务优势,从乡镇农经人员中选拔有事业心、能钻研业务的人员组成合作社财务辅导员,与合作社开展一对一的业务指导,提高合作社财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合作核算中心。组织专业会计人员代理合作社记账,降低合作社聘请专职会计人员的成本。三是建立合作会计师培训制度。作为合作会计,必须经过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鼓励会计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以适应新的要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产和资金的安全完整。

切实建立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主任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制度建设要兼顾政策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做好合作社财务收入管理、财务支出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和财务公开等制度建设,确保合作社资金安全;切实做好合作社资产托管清查、资产台账登记、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确保合作社资产的安全完整;切实做好合作社货币资金、采购、销售、投融资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保证协同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和运行的高效性。通过集体讨论制定并公布各项管理制度。

(三)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

1.规范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设立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设置会计、出纳和保管岗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科目。规模小、业务简单的合作社可以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者代理记账机构记账。出纳应由专职人员担任,不得是监事会成员或董事长,实物保管应由熟悉业务的人担任。确保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别是会计和出纳必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财务工作。

2.规范货币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程序。现金收入必须及时记录,会计和出纳应及时对账。严禁不入账收入、私设“小金库”、白条抵库、公款私存。所有费用由经办人签字,监事会审核,董事长批准。重大项目支出由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贪污、侵占和挪用资金。有扶持资金和项目资金的,要专款专用。

3.规范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建议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票据统一监管制度,由财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票据种类,设计票据格式,规范填报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监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统一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然后本着“先试行,后推广”的原则,逐步在一个省或一个地区推广。统一财务票据理顺财务核算。

4.规范会计流程。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的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统一会计科目,建立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存款日记账、库存现金账簿、股本明细账、会员汇兑明细账、产品及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采购及代销明细账等。再次,要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经济业务,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情况,使每个会员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心中有数,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第三,合作社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账户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等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准确反映合作社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努力提高会计报表的编制水平,应满足报表与报表之间的相互核对关系,并积极将编制的会计报表及时报送登记机关和当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接受监督和指导。

5.规范收入分配。社员账户是合作社社员利益的载体,要依据合作社法律设立社员账户,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认真履行合作社法中关于盈余分配的规定。合作社应当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成员大会形成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依法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按照章程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计入个人账户,并以国家直接财政补贴和他人向成员捐赠的形式平均量化财产。二是根据本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合理确定盈余返还、分红和分红的比例。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金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可按出资比例和盈余公积份额、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财产的量化份额、捐赠财产的量化份额分配给成员。合作社要建立盈余支付机制,将提取的盈余及时足额支付给成员,坚决杜绝虚报盈余、不及时足额支付甚至不支付成员的现象。总之,要认真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多方面寻求解决办法。只有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的规范性,才能促进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