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培训费中招待费的审核

在原始凭证齐全(足以区分培训费和招待费)的情况下,违反《会计法》第十五条的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的规定定性,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原始凭证齐全的情况下,责令调整账目,对超出的招待费按规定进行定性,并按招待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本条专指行政单位。如果属于企业,要调整税基,检查是否少交了税。如有,应依据相关税收法规认定,并移交税务机关处罚。

原始凭证不完整,记载内容不足以说明费用为培训费、招待费的,会计凭证应当包括原始凭证和违反《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会计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会计机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和补充。》的规定定性,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部门是处理《会计法》中处罚条款的执法主体。审计机关能否依据《会计法》直接处理处罚,是业内一直在讨论的问题。如何实施,就看你怎么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