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三类,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其他员工的培训。

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监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由安监部门颁发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经安全监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年度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经安监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和热切割作业、高空作业、制冷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等。

第二类是经质监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特种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

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

1,培训类型

新员工培训:在职员工培训: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的员工培训。

2.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