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与工作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持条件;

(三)取得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3年以上,无违法行为记录;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制度;

(五)有25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员,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员占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员占30%以上。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评价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估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与其申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六)法定代表人已通过一级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七)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和二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