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证券事务代表是上市公司必备的岗位,属于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的证券事务部,职责范围与董事会秘书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在此期间,董事会秘书不免除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2.维护监管部门与投资者的关系,研究并实施证券投资,撰写相关分析报告并提出建议。
负责整理公司股东档案。包括时刻关注公司的股票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4.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信息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系,接受相关任务并组织实施。
5.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协助秘书长提出股东大会召集方案,编写股东大会文件;准备并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
6.对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性负责,重大未披露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