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网吧管理的规章制度来提供?

一、绿色网吧管理规章制度

1.进入校园网吧需要注册。记下在线操作的类别、名称和内容。

2.进入网吧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坐到指定位置。如发现机器损坏,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等待工作人员处理。

3.本网吧严禁登录色情网站或其他涉及暴力、迷信、邪教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出网吧,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4.这家网吧不允许玩网络游戏。

5.上网时保持安静,不要在网吧大声喧哗。

6.上网时,一定要自觉维护网吧的整洁。不得带零食进网吧,不得乱扔垃圾。

7.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软盘、光盘或u盘在本网吧安装。

8、电脑操作结束后,正常关闭机器,并放好键盘和椅子。有秩序地走出网吧。

9.为了维护校园网吧的秩序,请同学们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蓝月亮网吧章程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公用计算机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公用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应管理机构的规定。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严禁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查阅、制作、复制、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及其他妨碍社会秩序的有害信息。不得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严禁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

三、进入互联网后,不得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散布恶意信息,不得以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或从事其他侵害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要在本网吧收听、观看、复制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内容,不要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不要破坏网络公共信息的完整性。严禁在主机上运行各种黑客程序,进行各种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严格遵守电脑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和未经本网吧工作人员许可的光盘及各种软盘供电脑使用。一经发现,工作人员劝告无效后,取消网上资格。

五、不得在网吧无理取闹、吵闹等违法行为。爱护本网吧的所有机器设备,保持良好的上网环境。不要故意毁坏网吧里的任何东西。礼貌的语言,文明的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大声喧哗。茶叶要小心摆放。损坏的货物应该照价赔偿。

六、使用网吧设备后应主动向工作人员付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如果互联网用户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网吧的计算机网络功能以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八、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好客,服务周到,有义务指导客户熟练运用网上知识,认真倾听、吸收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其他服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推出。

十、本网吧有权修改和解释上述原则。

三。九江市网吧协会章程

成立网吧协会的目的是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为网吧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网吧行业健康发展,为网吧提供更广阔的商机盈利模式,繁荣网吧市场,为网吧业主带来更多的利润增长点,为九江的信息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九江市网吧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协会由九江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江西电信绿网联盟九江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由合法从事经营互联网上网场所的网吧自愿组成,属于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规范,积极推进网吧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九江网吧行业良好形象。

2、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文明的上网环境,为客户提供丰富多彩的网络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

3.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优势,为网吧市场营造合法、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和秩序,促进网吧行业健康发展。

4.繁荣网吧市场,为网吧提供更广阔的商机和更多的利润增长点,维护网吧利益。

第四条协会理念:真诚团结,文明服务;诚信经营,* * *同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领导、市文化局和市民政局组织登记管理局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办公地址设在九江电信实业公司。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经营范围

(一)发挥管理部门与广大网吧业主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引导网吧树立行业新风,遵守行业道德,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公平竞争。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研究行业发展,向政府部门提供相关建议。

(五)研究制定网吧行业自律公约。

第三章成员

第八条会员类型:网吧业主、互联网营业场所法人。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证照齐全的网吧、互联网经营场所;

(二)支持章程;

(三)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会员申请;

(2)填写会员登记表;

(三)理事会讨论通过(十天内给予答复);

(四)讨论通过者,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和会员单位牌匾。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投票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和监督权;

(五)自愿入会和退出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工作,遵守互联网上网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六)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制度,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明经营。

(七)遵守经营服务承诺,互相监督,* * *同推广,我市网吧不断繁荣,管理规范。

第十三条会员退出会议,应当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和牌匾。

会员在1年内未缴纳会费或未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四条会员严重违反章程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机构和负责人设立和撤销

协会由1名名誉会长组成;总统1人;5位副总裁;1秘书长;导演:15人;会计1,出纳1(兼)。成立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人数按会员的20%产生)和常务理事会。

本协会组织和负责人由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通信运营商、江西电信绿网联盟九江有限公司、网吧业主组成。

第十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董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应当经出席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表决,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是,最长延期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吸收和罢免委员;

(六)决定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八)领导本组组织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董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交流会的形式。

第二十二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1、3、5、6、7、8、9项的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执行董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执行董事出席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最高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没有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最高工作年龄的,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经本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任期为3年。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本组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的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办公室、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的资金来源:

(1)注册资本:由江西电信绿网联盟九江有限公司出资3万元

(2)会费:以年费形式,一次性缴纳600元。

(3)经费用途:办公经费、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考察、捐赠公益事业、用于协会组织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协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十五条协会应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收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协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协会登记主管机关和业务管理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会的资产。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理事会通过,并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后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报本会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后,于15日内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协会完成宗旨后自行解散或者因分立、合并需要撤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四十二条终止本会的议案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向协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本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