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机构设置

1,办公室。

部门职责:负责局机关文电、会议、机要、档案、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保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办、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部门负责人:贾军。

2.政策法规科。

部门职责: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部门负责人:王德威

3.劳动监察科。

部门职责:拟定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监督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相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专业中介机构。

部门负责人:苟玉生

4.公务员管理科(干部调配科)。

部门职责: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实施公务员职务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务员录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负责公务员的考核、奖惩、投诉和申诉;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负责市级行政机关主任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和干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配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省直机关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并服从相关单位人员调配。

部门负责人:刘体华

5.综合规划及发展组。

部门职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发展的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的综合管理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

部门主管:龙涛。

6.财务部。

部门职责: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本资产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承担相关科技项目和援外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夏

7.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部门职责:制定用工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区域有序流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部门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参与制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全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措施和指导意见,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和就业;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制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管理办法,以及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监督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指导师资和教材建设;负责“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相关工作。

部门负责人:向克勤

8、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遵义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部门职责: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负责接收和安置转业军官;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家属的安置工作;配合城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决困难,稳定他们;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部门负责人:朱

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部门职责: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职称评定和管理,实施和加强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引进相关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市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培训工作。

部门主管:赵华。

10,工资福利科。

部门职责: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担工资政策的执行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统一发放;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负责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评定;指导和监督全市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领导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部门主管:乔松。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

部门职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公开招聘、聘用和岗位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辞职和辞退;承担高级专家的聘用工作。

部门主管:邓旭。

12,劳动关系科(农民工工作科)。

部门职责:贯彻国家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政策;拟定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监督国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和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的管理办法;参与劳动模范的评选;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其合法权益;指导和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

部门负责人:陈忠忠

13,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

部门职责:拟定全市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制度;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系统;完善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

陈勇。

14,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部门职责:制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作制度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市工伤预防、鉴定和康复管理体系;负责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组织制定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人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部门负责人:税务安宏

15,农村社会保险部。

部门职责:拟定被征地农民城乡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制定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

部门负责人:魏秀山

16,资金监管科。

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基金等资金;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全市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游文

17,调解仲裁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的仲裁和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的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部门负责人:叶燕玲

18,人事教育科。

科室职责: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