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培训
如果不补票,就会产生滞纳金,年审也过不了。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罚款的,按日加收罚款数额3%的罚款,加收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最高可加处罚款1倍。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且已缴纳罚款的,记分清零;虽然分数未达到12,但仍有罚款未交,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章停车贴条、电子警察录像等。),只要交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裁决,驾驶员就应根据《处罚决定书》在15日内缴纳罚款,否则逾期将被罚款,分数可能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当场处理的,扣驾驶证。目前,部分地区已经采用了“实名制处理交通违法”的制度。违反者必须当场出示身份证和驾驶证,相关当事人驾驶证扣分:
法律依据
1.根据《道路交通法》第90条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旦违章记分达到12的上限,驾驶证将被扣留,驾驶员必须重新接受15天的交通法规培训。只有通过考试,他才有资格再开车。
2.因为同一辆车的司机可以是不同的人,很多司机就抓住了这个漏洞,采取了“借车消分”的做法,借用有驾照不上路的司机的驾照来清除交通违章分。有的人甚至以此为业,从事“清除交通违章分”的业务,手里握着大量的司机用车本,将12分再次“分配”给违章分。
3.为了应对“多车分置”的现状,北京交管局采取了“实名制处理交通违法”的制度,即驾驶人到交通执法站处理探头等监控设备拍摄的违章记录时,必须出示驾驶证和牡丹卡。如果他们同时出示别人的驾驶证和牡丹卡,被出示的人必须同时在场,否则会被交警“拒绝”,不予办理。
4.据市交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早已要求车本和牡丹卡本人到场。但当执法站业务过于繁忙,等待处理交通违法的司机过多时,交警会适度放宽这一规定。今后,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前,会仔细核对驾驶证和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不符,就会“拒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