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学校伤害如何获得赔偿
如果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可以通过起诉获得赔偿。
对在校受伤儿童的赔偿详情如下:
1,在学校受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2.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3.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儿童在校伤害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交通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标准要等伤残等级出来后,结合当地群众的伤害标准才能制定出来。
学生在校受伤,各方责任如下:
1.如果学生在校外与人打架或者意外受伤,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打架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承担责任;
2.如果是学生在学校单挑或者意外受伤,应该分两种情况。未满10周岁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培训机构受到伤害,法律通常认为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如果10至18岁的学生在学校或培训机构受到伤害,学校通常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受到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