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大经济特区按时间先后建立的顺序是怎样的?

1979年7月,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进行出口特区试点。

1980年5月,中国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出口特区更名为经济特区。

1988年4月,海南经济特区成立。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有七个经济特区。

65438-0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向国家级新区转移,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的新特区扩大改革,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的重要标志。

2010年5月,中央在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正式批准在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扩展数据:

中国建设和发展经济特区的基本经验主要包括:

①改善投资环境,包括改善投资的物质环境和人际环境。前者是基础设施结构上以电、水、通路、通讯、气、污水、洪水、土地平整为主体的“七通一平”;

后者包括政治条件(政治、社会和政策稳定和法制健全)、管理水平(政府效率等。)、经营状况(货币和价格、外汇管制、金融、信息服务和自主权等。)、人口素质和市场、政策优惠(税收等)。),等等。

(2)对外引进与对内联系相结合,发挥“四个窗口”(技术、知识、管理和外交政策)和“枢纽”两个板块辐射(对内和对外)的作用;

(3)努力建立适应国际市场规律的灵活有效的特区经济制度模式。因此,必须在计划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流通制度、价格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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