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保密协议和培训协议后离职怎么办?

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只有在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会索要相应的培训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协议相关条款,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支付培训费并提供培训费期间发票,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条件下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拒绝续订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2.如果劳动者不续约,除非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有所提高,否则不会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