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中小企业的安全培训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核心和目的。因此,消除或减少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那么,如何才能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呢?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消除或减少员工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交流培训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看法:一是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是我市首个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安全培训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对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全培训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基础工作,也是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为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必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培训这个关键环节,从解决观念问题、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理论创新,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指南,也对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包括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为了人,人也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人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直接影响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的提高主要来源于教育和培训。因此,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搞好安全培训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二)明确安全培训的地位和作用,把培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应从四个方面来认识安全培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安全事故本质上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技术风险。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要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的原则,实际上就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工程技术对策、监督管理对策和教育培训对策。教育培训对策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使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从业人员掌握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工程技术对策和监督管理对策得到有效实施。第二,安全培训是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柱。在安全监管中,立法、执法、保险和培训是四大支柱。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和行业转移,农民工成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必须开展多种多样、持续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第三,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第一要素,它依赖于强大而有效的安全培训。因此,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第四,安全培训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手段。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模式来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大致可以分为四个主要阶段:自然本能期、法律监管期、自我管理期和团队文化期。只有人们的意识和知识达到相应的水平,企业的安全管理才能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而依靠的根本手段就是安全教育和培训。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始终把培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把手负总责,把培训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培训考核运行机制。巢湖汽车驾校、韩山恒泰、武威亚泰三家安全培训机构初步建立了培训网络体系。在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大力开展全市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培训了数万名安全管理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全面提升安全培训水平。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对安全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到2010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的网络化和管理规范化,以使安全培训工作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要做好六项工作,实现六个创新。一是突出重点,推动企业全员培训取得新突破。为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已初步制定各类培训机构培训计划,明确县区安监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要把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重点放在对培训机构和市属企业的监管上。对培训机构严格执法、严格准入、严格管理。县区安监局也要加强对企业培训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抓好全员培训,特别是高危企业加强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上取得新突破。二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培训市场取得新进展。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我局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进行了规范。协调各行业,做好统一培训考核认证工作,使全市安全培训市场得到规范统一。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重点在没有培训机构的县和重点行业建立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要努力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四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训练质量有新提升。在未来几年,我们将逐步把重点转移到提高培训质量上来。首先,要加强培训需求的调查和分析。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研究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式,优化培训教材,统筹安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改进培训方式,抓住课堂教学这一关键环节,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等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加强实践教学,采取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个人陈述等更加生动直观的教学方式,增强培训效果。三要加强培训和考核。抓紧健全完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教考分离,严格把关,确保培训质量。第四,加强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和抽查。制定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培训质量。五是加强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培训师培训,全面提高培训师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推动系统培训向更高层次发展。五是加强政府安保人员培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对县乡两级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安全管理知识,提高领导能力。加强安全监察员的专业培训,使其提高安全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更好地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安全专业人才,提高安监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第六,加强培训交流与合作,开辟学习先进经验的新途径。搞好跨省市培训,在先进省市建立安全培训网点,组织县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局长、企业负责人和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赴外省市培训考察,学习经济发达地区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拓宽培训渠道,为安全工作逐步与世界接轨做好准备。三。当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突出的重点任务。全市安全培训工作者为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而努力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全市安全培训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安全培训管理不严,培训工作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培训基础工作薄弱,底数不清,培训管理不严,质量不高。二是培训机构建设滞后。部分县尚未建立培训机构,部分县培训机构工作程序不合法。三是主管安全培训的新领导、骨干多,培训业务生疏。四是企业安全培训监管不力,对不依法参加培训、不持证上岗的人员没有有效的监督和处罚。五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培训工作分散重复,培训市场亟待规范。通过以上对安全培训现状的分析,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我认为今后安全培训工作的重点是:(1)加快培训机构建设。各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培训机构建设。在审批培训机构时,除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外,主要看经济发展总量和培训人数,优先考虑经济发达、培训人员多、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县区。在培训机构建立之前,各县不得自行培训,必须与市级培训机构联合培训。(2)加强对企业培训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各企业应参加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杜绝培训人员遗漏。对企业培训经费投入、安全培训计划、新工人出厂培训、新材料新技术使用安全培训、高危企业全员培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要有文字记录并存档,对这方面的企业安全培训要做到心中有数,监管要到位,存在问题要整改。违反训练法规的单位要严惩。(3)注重专业训练。一是举办培训机构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各类培训机构的专兼职教师和拟申办培训机构的单位的各类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二是举办非煤矿山监管人员培训班,对监管人员进行专业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非煤矿山监管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三是举办危险化学品检查员专业培训班,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管理程序、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许可等专业培训。四是举办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班,旨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实战能力。五是举办乡镇、街道办事处巡视员专业培训班,让乡镇、街道办事处专兼职安全员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四)按照职权范围进行规范化培训。根据国家总局培训法律法规,市县安监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对中央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谁擅自训练,谁就违规,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局必须按照国家总局的规定,抓好市县所属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超越权限进行培训的市县,要追究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要取消培训机构资格,并予以处罚。(5)组织企业全体员工的培训。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证明,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加强企业全员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组织和监督企业全员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合同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并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和应急反应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岗位。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脱产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按照总局3号令执行。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开展自我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当前安全培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全面提升安全培训整体水平,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才能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