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交警信息服务的成效、不足及优化建议

新余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信息化警务(勤务)。在部委、市局和交管局的有力领导下,信息化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一是成立了工作专班,这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是首创。新余交警信息服务中心成立,有15名警务辅警,专职从事全市道路交通信息服务研判工作;二是抓好建章立制。制定《新余公安交警部门信息警务(服务)机制改革考评办法(暂行)》,修订完善考评、监督、内部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信息服务有章可循;三是科学设置岗位。班组长、协调处置岗、信息研判岗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核心战斗力。信息服务值班领导和核心岗位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技术设备,开展警令警情的调度处置。

?二是信息服务有效。一是信息研究产品走在前列。坚持全市交通事故、全市道路交通状况逐周分析研判,成为全省唯一的公安交警系统。截至目前,* * *已发布信息服务专题报道52篇,事故、路况专题报道25篇。研究的产品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在全市公安机关中有良好的声誉;二是使用了信息研判的成果。通过事故分析研判,完善勤务机制,路面勤务积极运用研判建议,警力跟进警情,形成事故预防的正向工作循环,使事故预防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初步建立了疏通城市道路的工作机制,及时开展了交通拥堵疏导工作。今年城市道路拥堵40余起得到快速缓解,城市道路拥堵得到有效缓解;三是信息精度和质量的提升。充分借助科技信息化装备资源,通过数据建模、视频巡查,综合运用交管系统、AR鹰眼、数据魔方等软件平台,精准打击涉嫌伪造、变造车牌、套牌、非法驾驶报废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0余起,其他违法行为6500余起,数据同比翻番,人均查处假套牌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四是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对疫情重点疑似车辆和人员开展视频轨迹查询跟踪、大数据比对和碰撞分析研判,发现并锁定本市湖北(武汉)籍车辆3100余辆(人),及时送相关单位筛查,通知其做好居家观察和社区登记工作,防止疫情扩大,打赢本市疫情。五是信息服务评估稳步开展。围绕信息化考核目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信息化应用数据量进一步提升,在全省交警系统整体排名较好,支队上厅交管局简报数量在全省交警系统排名第一。六是日常信息服务运行有序。及时发布支队《日研判报告》、《旬研判报告》、《月研判报告》进行数据分析汇总,为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信息服务的扁平化指挥调度,实现了快速准确的信息发布和上报,保证了政令畅通、警情有序。

?第三,问题和建议。一是信息服务工作运营模式不成熟。信息服务工作仍在各地探索和推广,可供借鉴的运作模式、工作经验和方法不多,支队的一些工作方法还没有完全定型,需要经过交通安全管理实践的检验;二是各级各部门对信息服务的认识参差不齐。上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但一些基层官员和许多基层民警认识不够,习惯于墨守成规。反映在信息系统应用的数据上,有好有坏,表现不稳定;三是信息服务工作的机构、人员、编制和倾斜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强。第四,上级信息服务考核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项目。因为省里非常重视信息服务工作,所以到了考核排名的时候,各地压力都很大。然而,在交通管理秩序信息系统的应用中,有些项目是不合理的。比如一个警力很少的小分队,因为分队规模不一样,每个分队警力不一样,就不太合理。再如,上级对警务现场执法比例考核数据的获取仅从江西交警APP获取,民警通过一体化指挥平台APP录入的处罚次数不计入警务违法查处总量,隐形。使用集中手指平台的团队多计费(两者都是通过警务手机计费)等等都不好。针对上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初步优化建议:一是建议上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向上级汇报,进一步理顺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体制,组建公安交警部门正式的信息化勤务机构(组织、编制、职能),确保专门机构从事专业警务;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的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和政策倾斜,努力做到人人懂信息服务、人人应做信息服务、人人愿做信息服务,营造良好的信息警察(服务)工作氛围;三是建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多开展信息化警务(勤务)机制改革的学习交流活动,借鉴信息化勤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的运行模式,结合当地警务工作实际,尽快探索出自己科学、合理、高效的信息化警务(勤务)模式。第四,建议进一步优化上级部门信息服务评估的相关项目设置。例如,应用信息系统调查和处理工作应按人均进行评估;综合平台现场处罚次数应计入警务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