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AC有几个部门。

SASAC内设机构1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发展处、监督检查处、考核分配处、物业管理处、企业改革处(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市国企外部董事管理办公室、组织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信息工作处、离退休干部处牌子。

SASAC有两个下属单位。

1.宝鸡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宝鸡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是正厅级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登记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承办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地方财政周转金贷款的回收和地方财政周转金转移项目的管理。

2.宝鸡国有企业服务中心

宝鸡国企服务中心为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重组、租赁、股权转让、投资和招商引资等信息服务;负责为市属企业搭建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人才交流网络平台,提供人才信息服务;承办市属监管企业的信访和维稳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隶属于SASAC的机构一般包括:

信息中心、经济研究中心、培训中心、监事会工作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经济出版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的,是国务院直属的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党中央决定,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市国资委接受省国资委的业务领导,依法对市以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宏观指导。其主要工作层级是: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市属国资和国有资产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