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国家标准(试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培训涉及的重点传染病主要包括: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不明原因肺炎等地方重点传染病。培训的具体内容包括上述重点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和病史收集技巧;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疫情报告要求;消毒、隔离、防护技能等。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和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分类及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的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抢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运。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根据传染病防治规划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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