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来信来电汇总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总结(一)一年来,该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在抓好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工作的同时, 坚持把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列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维稳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任务。 突出工作重点,对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狠抓工作制度落实,全面完成“维稳”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有序。
局领导始终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系于民,利为民所谋。他们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维稳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局属各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格局。做到机构常设、队伍经常化、工作经常化,思想、认识、措施到位,为综治维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为了方便群众,【邮箱?受保护】电话热线2824971及来访接待人员接待来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动态,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二,核对矛盾,以人为本,确保和谐
一年来,我局对近年来的所有信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 * *梳理各类矛盾纠纷重点信访案件24件,涉及拖欠工程款、违法建房拆迁、医疗纠纷四个方面。针对这些信访案件,我局在办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第一,给游客一种人性化的理解。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信访事项,首先查明拖欠原因,认真核实拖欠金额,提出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措施,积极争取分期还款;对违法房屋建设和拆迁的信访,按照相关政策,耐心劝导信访人,对合理的信访事项给予定期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于福利待遇,征求上级意见,配合上级及时处理;对于医疗纠纷,了解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同时,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制表跟踪,明确了信访人、上访人、维稳责任单位(股办)、维稳责任人、包案责任领导的姓名,有效依靠了责任,明确了接访任务。
三、立足长远,完善机制,依法管理。
在维稳和信访处置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利益、社会稳定等容易引发信访的重大问题决策等关键事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避免矛盾纠纷。
(一)根据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
充分发挥城建信息采集员和违法行为举报电话2824971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城乡规划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抓早抓小抓早,抽调业务骨干和相关部门人员与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信访服务,与当事人真诚沟通,认真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和呼声。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当事人,要坚持心理疏导、情绪感化、理性说服,争取其对城建工作的理解,避免矛盾加深、激化、扩大和长期化。
(二)注重落实,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信访局要保持稳定,努力做到年初有计划、制度有制度、人员有安排、季度有总结、年终有总结。每季度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并根据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上报存在的情况;年底向维稳领导小组汇报总结。
(三)坚持依法处理信访案件
纵观我局涉及的信访(案)件,涉及拖欠工程款、违法建房拆迁、医疗纠纷等问题。,容易因处理不当而触发。因此,面对信访(案件)当事人,我们的工作人员始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维护信访稳定的要求,给予当事人解释和帮助,对于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坚决按原则办事;坚决依法处理一些违法人员。
第四,取得成果
一年来,我局领导工作组对涉及我局的24件信访事项进行了维稳评估,认为这些信访事项均已爆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应引起重视。为此,针对拖欠工程款的上访,首先要查明拖欠原因,认真核实拖欠金额,提出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措施,积极争取分期偿还资金;对违法房屋建设和拆迁的信访,按照相关政策,耐心劝导信访人,对合理的信访事项给予定期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于福利待遇,征求上级意见,配合上级及时处理;对于医疗纠纷,了解具体情况,依法处理。目前,我局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没有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灾害事故,政治大局长期保持稳定。
动词 (verb的缩写)下一步做什么
我局将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狠抓定期排查报告制度,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住建局信访工作总结(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根据《关于分解古城“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古城区建设局提出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各股办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局各股室认真学习文件,充分认识到做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切实抓好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
(1)加强领导和监督。古城区建设局学习文件精神后,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由单群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和各单位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单位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2)找准问题,明确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严、细、实”的管理风格,集中时间和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规划节能目标,实现节能改造,努力使本单位的节能管理、节能装备和节能技术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方面落实标准。对不达标的建筑,不予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重点监督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标准情况。
三是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应当在销售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能耗、措施等信息。大型公共建筑竣工后,必须进行建筑节能专项评估,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
(3)搞好宣传,严把建设审批关,抓好建设“四节”,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首先,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规范,严格执行和完善标准规范,加快科技创新,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体系的试点示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相应政策措施的制定,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节能节地住宅和公共建筑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节能科技的水平和能力,树立良好的正确节能消费观。
(四)加强全区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XX年6月10日实施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又一有力举措。质监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工程监理登记、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方面着手,加强全区节能工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
区质监站在办理建设项目监督登记手续时,将严格审核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凡不符合节能审查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粘结材料、门窗等节能材料进行复验,并全部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主体结构核验前,应当提供建筑节能施工方案、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合格证明、复试报告等相关材料。并提出以下要求:
1、建筑部位和节能设计做法必须与批准的设计图纸一致。
2、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意后实施。
3、重点加强对建筑围护结构、门、窗、屋面等重要节能部位的工程质量监管。建筑节能工程正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作样板墙、样板房,并应通知责任监理监督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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