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省泉州盲聋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不断充实我校教师队伍,调整教师专业结构,加强特色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委组[2003]56号)和《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任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调[2007]3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招聘教师的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在人事考试中被查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允许应聘人员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2)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3)2014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7月314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其他报考人员取得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并计算相关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4月2065438+1。
(2)招聘对象
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985工程”毕业生也可报考,但必须在就业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二、招聘专业、学历和名额:
1,专业:心理学;2.学历:研究生;3.名额:1;
三、招聘流程:
(1)注册: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上述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注册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2014 4月15至4月20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盲聋学校办公室;
3.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永显;联系电话:0595-22683903;
4.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市属学校直接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出具的,由学校提供能取得的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申请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要准确。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而影响招聘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学校会电话通知我参加学校的综合面试。
(3)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面试。面试总成绩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聘用。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1,面试形式:申请人以学校自行提出的片段教学和案例分析的形式参加综合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3.成绩核算: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及格线为70分。达不到及格线者不予录用。
4.综合面试时间:2065 438+2004年4月22日;地点:学校五楼会议室。
(4)身体检查和调查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和办法》的标准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试1次。复试医院由泉州市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核实学历学位等资格、考察计划生育综合情况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宣传和就业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学校与该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者正式录用为在职教师;试用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市教育局(www.qztj.cn)和全州特殊教育信息网(www.qztj.cn)发布。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站的相关信息。
(2)招聘全过程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9493。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盲聋哑学校负责解释。电话:22683903。
附件:2065438+2004泉州市直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文件
泉州盲聋哑学校
2014四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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