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无损检测证书?
根据《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申请初试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初试申请表》,向承担相应级别考试的考试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一级、二级的,经省考委审核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申请三级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经国家考委会初审并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审批的,国考委将及时书面通知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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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中的注意事项:
一、二级申请人应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考核。特殊情况下,申请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其他地区省级组织的评审。考核合格的,由负责组织考核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并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持证人员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持证项目无损检测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当年2月底前,按要求向相应的考试委员会提出复试申请(不再受理65周岁以上人员的申请),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如未能通过审核,审核委员会将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人员,应在证书到期当年2月底前向考试实施委员会提出复试延期申请,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期手续,但延期时间最长可批准1年(实际延期时间在下一有效期内扣除)。逾期不参加复试或不得延期复试者,有效期届满后证书自动失效。
百度百科-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监督管理规则
百度百科-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