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培训课程

南京市民王先生最近报了一个糕点培训班,半年3万多元。

但在正式上课前,王老师觉得学蛋糕太累,身体也不习惯,于是向培训学校提出退款。结果被告知要30%,也就是将近10000元。

王老师一节课扣这么多钱不合理。

6月18日,王先生报名参加了南京欧美奇西点西餐学院为期半年的培训班。花费了33000多元。当时课还没开始,我出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退款,但最终被要求支付高达30%的违约金。

“这明显是霸王条款,明显不合理。他说,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去法院,协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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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指王先生与学院签订的课程培训协议。明确约定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天内申请退学的,违约金为总费用的30%,即9990元。

“后来,我向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反映了这件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学校取得联系后,一个叫孙子的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学校协商退款。

”王老师说。

7月1日,王先生如约来到学校,对方同意降低违约金,但最低不得低于25%。王先生不同意。

王先生到底该不该给这个违约金?律师表示,培训合同是格式合同,所有条款都是培训机构事先制定的,并非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签字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收取需要参照缔约双方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表示,违约金的计算和数额应与当事人的损失相符。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法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损失数额没有违约金数额高,可以调整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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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说,由于目前生源不足,原定于6月29日开学的课还没有开。到目前为止,他只来过一次实践课,学校遭受的损失明显不到30%。

据了解,2004年,南京市物价局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各类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其中,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学的,报名费不予退还,培训费和教材费按以下规定退还。学员在培训班开始前退学的,培训机构应当退还全部培训费和教材费。总课时不足一半(含一半)要求学生退学的,培训机构退还一半培训费,教材资料费不予退还。超过总课时一半需退学的,培训费和教材费不予退还。

根据这一规定,王先生应在进修班开始前退款,除考试费外,培训费也应退还。

但南京欧美奇西点学院收费时,并没有单独收取报名费。

南京欧美奇西点西餐学院的王青说:“我们中间也有人协助他,协调这件事,所以有这方面扣费的要求。

因为有标准。然而,这不是固定的。这是双方。如果你有特殊情况,我们肯定也想帮他解决。协商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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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之前王老师来过实践班,班里还有一些食物和耗材,学校最后同意扣除所需费用,把剩下的钱还给王老师。

在教育老师的协调下,学院最终同意为他之前作为王老师的实验班收取500元,并全额退还剩余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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