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每年有几个月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为促进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9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

在此期间,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单位将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和经验,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就自治区而言,就是要把这次宣传周宣传的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仅是一个时间段的工作,也是全年的工作。

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加强对各族人民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也要着力培养选拔各行各业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撑。

在实践中,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还涉及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建立健全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各民族全面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

而且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要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举办各种主题活动,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总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其中宣传周最为重要。自治区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加强各族人民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的实施,注重各行各业同步推进。

今后,随着国家对少数民族事务的更加重视和支持,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不断深入,成为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更加有力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