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要点

总体要求

1.临时电源不应接至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如果确实需要操作,先检查周围是否有可燃气体;

2.各种移动电源和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临时用电均应有接地保护。

线路要求

1.使用寿命超过1个月的临时用电线路应架空安装;

(1)架空线应设置在电杆或支架上;

(2)架空线不应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和临时设施上;

(3)不适合架空线路上的接头连接。如需接头,应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受拉力和张力;

(4)临时架空线路和机动车道的最大弧垂不得小于6m。

(5)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出入和作业区域不得使用架空线。

2.使用寿命小于1个月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布线方式安装:

(1)地面布线位于交通繁忙地区或有重型设备经过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

(2)保护套管不得小于外部电缆的1.5倍。

3.临时电源接地线的要求:

(1)电机应配备直径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2)手持电动工具应配有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3)电缆截面积≤16mm2,接地导体截面积不小于5mm2;

(4)截面积为16~35mm2的接地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

电气设备要求

1.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电气设备应有自己的电源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制度。严禁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包括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2.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时,应进行绝缘测试: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基本绝缘不低于2mω,加强绝缘不低于7mω;

3.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触电保护包括基本绝缘(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和金属外壳保护接地;

(2)第二类手持电动工具的触电保护包括基本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3)3)ⅲ类手持电动工具的供电电压为安全电压,内部无安全电压;

(4)在一般工作场所,应尽量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应安装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在狭窄的地方(锅炉、金属管道等。),尽量使用III类工具。使用二类工具时,应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4.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具必须由开关控制,相线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2)使用非导电材料悬挂电线;

(3)手提灯电源不超过36V,潮湿带电场所照明电源不超过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性良好的地板、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照明电源电压不超过12V。

送电顺序和停电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配电箱→总配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