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从业者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病是什么?

我在网上找到的。。。。做成长任务。。。哈哈哈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常见问题:通过年检:关于资格15小时后续培训;私募股权高管:他们是什么?高管改变:民营高管/如何改变?高管人数:你需要多少人?高管资质:哪些私募高管必须具备基金资质?资格:如何完成基金资格注册?高管兼职:民营高管可以兼职吗?基金经理:如何写法律意见书?员工跟风:高管/员工能“跟风”吗?资质挂靠:协会如何评价资质挂靠?

1.通过年检:关于资质15小时后续培训。

问: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如何按规定完成后续培训学时?

答:根据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工作的公告》,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每年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保持基金从业资格。在2015 12 31之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需要在2016 12 31之前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2015 12 31之后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需要在取得资格之日起一年内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一般从业人员,还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每年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

后续培训有两种形式:面对面培训和远程培训。

2.私募高管:包括哪些?

问:谁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高管?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登记指引》第四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合规风控负责人”。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高管改变:民营高管/如何改变?

问:普通员工离职。如何更新信息?信息如何在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如何更新员工人数?

答:如果员工人数发生变化,可以在协会备案系统每年开通时更新。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者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哪些手续?

答:根据《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属于重大变更。管理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变更或取得投资者的认可。

上述事项的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基金业协会进行重大变更。

具体提交方式如下: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变更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pf@amac.org.cn,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重大变更。基金业协会将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核查和处理。

问:旧备案制私募经理、高管通过资格审查后,需要如何更新信息?

答: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后,可以在管理人发生重大变更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更地点修改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上传基金从业考试成绩证明。

4.高管人数:你需要多少人?

问:一个私募基金经理需要多少高管?

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三名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风险控制负责人、基金经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两个高管:法定代表人和风控负责人。

问:私募基金经理和高管可以统计员工人数吗?

答:如果某高管与基金经理签订了全职聘用合同,该高管可以计入员工人数。

5.高管资质:哪些私募高管必须具备基金资质?

问:私募基金高管需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吗?主管可以没有资质吗?

答:目前基金业协会只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协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为: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委派的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合规风控负责人。由于监事不属于协会认可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因此不强制要求必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果只取得了基金从业考试第一科,可以注册基金经理吗?

答:目前没有明确的官方文件说私募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考试才能创业。目前私募涉及私募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高管和负责基金销售的员工。投资管理人资格协会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托管人会尽量咨询。

问:根据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的公告》,私募高管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被暂停受理私募产品备案申请。如何做到这一点?

答:根据要求,协会将暂停受理该类机构私募产品备案申请,直至相关机构高管任职资格整改完毕。

此外,还会在宣传平台上进行特别提示。

6.资格:如何完成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问:如何取得私募基金资格?

答: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取得私募基金资格的相关安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资格:

(1)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这种情况主要指最近三年相关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年均规模在654.38+00万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监管机构及其监管的金融机构任职。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已经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者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或已取得境内外基金或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相关资格。

第(二)、(三)项情形,基金合格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问:是否认为私募管理人的工作人员通过基金从业考试后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还是说通过审核后,公司申请注册后才能视为取得了基金从业资格?

答:通过高管人员资格考试后,在经理系统后台信息变更处上传高管人员考试证书即可。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从业人员如何进行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答:基金资格注册以机构统一注册为主。在基金行业机构工作过的,由所在机构向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

对于通过考试,但没有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不需要找机构“挂靠”。个人可以直接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在相关机构任职后,所在机构可以向协会申请变更。协会的员工管理系统正在完善相关功能。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系统升级,届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注册将全面开放。具体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基金从业资格,只需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的考试?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通过科目一考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1.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管理资产年均规模在654.38+00万元以上;

2.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不含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机构或者个人应当向中国资产管理协会提交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的托管部门)或者基金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或者相关资格证书或者证明。上述与申请资格认定相关的材料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的资格认定文件上传端口以电子形式提交。

7.高管兼职:私募股权高管可以兼职吗?

问:根据协会2016规定,两人已经在其他公司担任法人的,可以担任监事吗?

答:要看另一家公司是不是金融机构。如果公司是私募管理人,兼职可能会有一些合规风险,因为协会要求私募高管不得在不相关的私募机构兼职。但如果公司是非金融机构,目前对协会没有限制,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问:基金经理可以兼职吗?

答:基金经理必须是全职,不能兼职。这是出于专业管理和防止利益冲突的考虑。

问:私募基金经理和高管可以兼职吗?

答:可以在有关联关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兼职,不可以在没有关联关系的私募机构兼职。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合规/风险控制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登记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变更时有什么要求?

答:应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兼职。

(2)私募公司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合理性、胜任能力以及如何公平对待客户。该协会将关注在几个附属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

(三)协会将重点关注1年内两次以上变更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原因和诚信情况。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职业介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高管人员申请变更时,应当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和劳动合同。

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自查。下一步,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要求整改。

问:公司的法人、监事等高管可以不做股东吗?股东没资格可以吗?

答:目前对于公司法人和监事是否可以非股东没有硬性规定。股东是否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目前没有硬性规定,以协会审计老师的意见为准。同时可以参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8.如何写法律意见书?

问:如何写一些私募基金高管和员工的法律意见书?

答:关于高管及员工的法律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高管人数、六个月工资、部门、职责、姓名、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两个股东,分别占75%和25%。现在要换25%的股东,协会需要法律意见吗?

答:只有25%的股份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需要为变更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除了工商变更,只需要在明年备案制开放期间进行变更。

问:更换基金经理需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吗?

答:不需要,只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更换基金经理只需要发布公告告知投资者,季度更新时即可更新。

问:私募基金高管变更是否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一般价格是多少?

答:只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时,才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意见书一般是普通法律意见书价格的一半,1-2万即可出具。

问: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6年2月变更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的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但在协会备案系统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未通过专项法律意见书,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已超过65438+2月31天。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根据协会的回复,目前协会已经给予私募管理人缓冲期,对于高管资质有疑问的管理人,重大变动的端口并未关闭。高管资质不合格的管理者,在缓冲期内,仍然可以做出重大改变。但由于不确定缓冲期会持续多久,建议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尽快进行相关变更。

9.员工跟风:高管/员工能“跟风”吗?

问:在员工跟投的情况下,外籍员工社保由当地人力资源公司缴纳。如何提交相关资料?在社保缴费记录中,员工的缴费单位是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已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公司正式员工,只在外地工作,当地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社保。

答:在“其他问题文件说明”中上传情况说明、人力资源公司上交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情况说明,人力公司汇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最好由汇来的人力公司盖章。

问:公司高管也是母公司员工,社保由母公司缴纳。这种情况下,如果高管想跟员工投资,社保证明怎么上传?

答:上传资料,母公司或集团上交的社保缴纳证明,附上公司与员工的正式劳动合同。

说明:母公司或集团汇出的社保缴纳证明应由汇出的母公司或集团盖章。

问:私募股权投资者有哪些备案要求,包括员工后续投资、后续投资金额未达到合格投资者标准等?

答:《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私募基金投资人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后续投资金额未达到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当上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盖章的从业人员任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的“其他事项说明上传”中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

问:私募基金投资人有哪些备案要求,包括员工后续投资、后续投资金额未达到合格投资者标准等?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签字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的“其他事项文件说明上传”中上传。

问:请帮我咨询一下。对新加入基金,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缴纳记录(下个月才能转)的员工备案有影响吗?除了劳动合同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吗?

答:需要在备案时上传正式劳动合同,附上情况说明,并承诺每季度产品更新开通时上传社保缴纳记录。

10.资质挂靠:协会如何评价资质挂靠?

答:私募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私募行业的精英,也是重要的自律管理和行业服务对象。私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珍惜个人诚信记录,诚实守信,自觉加强自身诚信约束和自律约束,防范道德风险。

个别私募机构为完成其登记备案,寻求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挂靠”,违反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办法(试行)》,属于“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行为。

根据《中国资产管理协会惩戒实施办法(试行)》,上述个人一经查实,协会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采取行业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其基金从业资格等惩戒措施;针对上述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经查实,协会将对不实举报进行公开谴责和公示。情节严重的,暂停基金备案,撤销其管理人登记。此外,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会计、外包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误导、诱导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挂靠”等方式规避协会关于私募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发生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协会将对此类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相关业务并加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