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2008年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人事局、教育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的精神和中央组织部、省委关于做好选调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改善基层干部结构,增强基层干部活力, 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省继续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范围

福建生源,省外重点大学,2008年优秀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校2008届硕士、博士全日制研究生。

以上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按规定免试。硕士生须在2008年9月1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生须在2008年9月1前和当年2月31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第二,选号

选调生总数约330人,其中研究生91人,本科生239人。博士毕业生根据专业需求选择,名额不限。在本科生中,15选拔少数民族学生分配到民族乡和人口1000人以上的乡(简称“民族乡”)工作。接收和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在省下达的本级行政编制内解决。

三、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政治进步;为人正直,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组织能力强。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强。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功观和就业观,自觉把个人理想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对转岗工作有正确的认识,自愿到基层和艰苦地方工作,锻炼和奉献自己的才能。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和适应基层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身体素质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本科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级副班长或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担任班长或班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或班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得少于2年(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的学生,视为1年)。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部职务。志愿到民族乡工作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6.除两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被三明市基层法院录取外,在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仅限于法学专业。

7.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3、1等7月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

8.通过了选调生资格考试。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参加统考,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特殊考试方式择优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 * *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在大学期间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 * *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简称“省优生”),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时加5分(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希望回本地工作的学生加10分)。

第四,遴选程序

1,确定额度。省委组织部与有关部门协商,征求各设区市意见后,在全国范围内确定2008年选调生接收数量,下达各高校调剂名额。

2.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8日165438+至2007年2月24: 00,具体报名方式详见福建人才网(网址:www.fjrclh.com)。

考生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2008年福建省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所在院校要严格审核。在检查或复核过程中,如发现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调剂资格。

志愿填报:党政、法院、检察院三个工种,只允许一个。工作区域分为沿海地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和山区(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本科学生必须按照生源地原则(即进入大学前中学所在的区市范围)报名,只允许一次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籍贯限制。在调剂过程中,山区考生不足的,经学生本人同意,可适当调剂。

志愿到当地“民族乡”工作的少数民族学生,应填报其备选志愿,在同一竞赛中不能入选时,列入少数民族选调生单独名额,作为优先选拔的依据。

根据我省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考生(含免试参加统一笔试的博士毕业生)必须缴纳报名费80元。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机构有关部门审核(所在机构或部门党组织部门签字,所在机构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签字),可在报名期间免交报名费。考生还需准备同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体检表1)。

省内高校报考选调生的流程:(1)高校发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3)学院党委负责,学院党委组织部会同政教处进行资格审查。(4)高校党委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按照调剂计划数1:6的比例推荐人选。(五)院校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6)推荐考生缴纳报名费和照片,学院学生处负责收集汇总。(7)发放准考证。高校学生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处印章,留存根。(8)提交材料。高等学校于2007年2月31日前将《福建省2008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08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省优生”资格由高校核实,同时提交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并经高校学生处盖章)。

省外院校报考选调生的流程:(1)发布入选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3)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四)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以邮政电子汇款方式缴纳报名费(邮政编码: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尚洁镇大学城福州大学新校区350108学生处,收款人:严志强,电话:0591-228666662,传真:05965438+。(5)报名费缴纳并确认后,考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报名表,送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盖章。“省优生”资格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字,送学院学生处审核盖章。(6)65438年2月25日至2007年2月25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7)200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福州大学资兴教学楼(宜山校区,位于福州市叶公路523号)交验准考证并盖章。“省优生”也履行了荣誉证书原件,提交了复印件。同时填好体检表,提前交好体检费(不参加体检,凭据退还),熟悉考场。

考生一定要记住自己上网的个人密码,以便以后查询体检结果、检查结果、调查清单、转学通知等信息。申请表、准考证、荣誉证书复印件、减免费用申请书等。必须复印(打印)在A4纸上,纸张应保持整洁。

3.考试。选调生资格考试于2008年6月27日下午2: 00至5: 00在福州大学(宜山校区)举行。考生必须在下午1: 45前入场,答题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体检。2008年6月5438+10月28日上午组织省外高校考生进行体检。省内高校考生经审核后安排体检。博士毕业生体检工作将在接收单位初步落实后另行通知。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法院、检察院组织。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支付,体检费由省委组织部从选调生专项资金中支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纳入选调生。

5.确定考察对象。省内高校根据志愿地区、工种、文化程度,按照考试成绩(加加分)和调剂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省外高校根据志愿地区、岗位类型、学历条件,根据考试成绩(加加分),按照调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博士生由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设区市推荐,省直单位和设区市组织部根据人才需求确定初步录取的人选作为考察人选。

6.检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带领考察组到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填写《2008年福建省选调生考生登记表》。

7、确定选调生名单。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将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确定入选曲目的初步名单。选调生的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8.宣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委托有关高校公示拟转学生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可向学院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反映,也可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反映。核实它是否适合选调生,及时做出调整。

9.就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发出转岗、聘用通知。有关院校应当会同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安排在选调生的党政机关、法院机关和检察机关,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党政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聘任;法院和检察院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聘用。

10,相关要求。高校要严肃毕业生就业派遣纪律。选调生名单确定后,选调生候选人必须服从组织的选拔。选调生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被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应在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的学生志愿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工作。服务期为4年(含试用期)。到“民族乡”工作,服务期为4年(含试用期)。

2008年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信息和动态将在福建人才网发布。

五、分配报告

1,分布方向。2008年,选调生原则上将充实到基层。本科生按籍贯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个别市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党委、政府机关或设区市(厦门为区)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生有编制时间可以安排到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2.分配程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各设区市下发了选调生名单。法院、检察院选调生由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分别提出后,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审核。对于党政选调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提出具体安排,并征求市委意见。所有选调生子公式情况,由设区的市委组织部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批准实施。

3.文件传输。选调生市档案馆根据转学通知的具体要求,由学生所在单位送至有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要及时做好档案登记、清点和转发工作。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

4.注册安排。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负责。2008年7月22日上午9点,选调生统一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分配地区市人事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对选调生进行集体谈话。在2008年8月1之前,选调生被分配到工作单位。

5.岗前培训。为了帮助选调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市有关部门将于2008年底组织选调生的入职培训。

不及物动词组织领导

调动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会同省委有关部门、省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有关高等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密切配合。高校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和思想政治工作。

为加强沟通,请将部门及人员名单、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发送(传真)至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邮政编码:350003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联系人:季光明;联系电话:0591-87875510传真:0591-8781865438)。

* * *福建省委组织部

* * *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