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施工管理?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规范和控制无锡北中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2.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组建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有完成分包任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三、劳务分包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安全绩效评价手册);5.税务登记证;四、参加劳务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1,企业概况、设备、人力资源、财务情况;2、近三年已完成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3、近三年企业安全评价(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评价);4.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由认证机构审核和评价);5.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拟定并选择分包施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及资质审查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经批准后列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单。严禁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的单位转包。
六、集团公司与分包施工队伍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七、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
八、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督促劳务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1.分包施工队伍进场后3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2、现场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条件,不具备设立安全机构规模的项目,应设立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兼职安全员。
3.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与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与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冒用。如有人员变动,应与承包单位联系并书面报告。
4.分包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对于分包施工队伍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前制定和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或自行编写,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由分包施工队编写。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不能免除,安全技术措施要妥善保存。
6、分包施工队伍从事建筑工程,重要危险部位,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有权了解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
7.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的有效性和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确保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8、分包施工队伍应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整改,并按规定进行核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对危险部位应在岗或随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视检查,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9、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自己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10、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省、市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11.分包施工队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使用不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2、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
九、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和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干预和指导,不能“以合同管理”。
1、项目部应收集整理分包施工队伍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和施工概况,近三年来已完成工程的情况、业绩和安全评价,并确保其有效性。
2、项目部应明确项目分包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明确职责,并定期检查。
3.项目部应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安全机构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落实、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开展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处于监督管理之下。
4.对分包施工队伍实施的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须认真,严格监督和管理。所有施工现场在施工前都要有技术措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层层交底,让所有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能接受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记录。
5.项目部在下达和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监督,严禁违章施工作业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6.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和设备等。)的分包施工队伍。项目部对承包工程、施工现场、危险场所从分工到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每班每个环节、每级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以会议或文件形式下发,形成有效记录。
7.项目部组织的综合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并监督分包施工队伍的日常安全检查。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和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属于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以书面通知形式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核查检查。
8.监督检查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督促其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
9.监督检查分包施工队伍劳动保护用品的落实情况。禁止使用非标准产品和错误使用。
10.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现场粉尘、毒物、噪声等污染源预防措施的落实,并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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