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县(市)和中央直属单位广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活动,列入各级党委(集团)中心组学习和组织人事干部专业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列为201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督促领导干部对照学习,查找不足,整改提高。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地、县(市)两级党校领导干部主要培训班的必备内容。及时对领导班子新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二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的宣传力度。今年9月,将在全区开展《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黑板报竞赛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更加熟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要求县(市)党委和各单位党组织充分利用黑板报、学习园地等载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党建刊物等媒体,积极宣传本地区、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主要做法及结果,做到信息公开。地委组织部将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继续在塔里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组织信息、阿克苏党建等党建媒体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及时更新内容。同时,认真落实《阿克苏县(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试行)》精神,通过组织工作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选拔公务员、干部任免等工作情况,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是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备案制度。县(市)和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组织部门考察和实施问责提供充分依据。凡发现违反规定程序选拔干部问题需要问责的,纪检、组织部门要认真做好问责工作,要问责到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凡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任免决定,一并纠正并取消。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县(市)免任干部报告备案制度和地委组织派员参加县(市)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报两评”工作。今年将选择一些有干部任免权、举报反映干部任用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的地方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一报两评”工作。对民主评议结果群众满意率低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民主评议不满意率高的干部进行谈话;“不满意”率超过30%的,用人单位要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专项说明,主要领导要向地委作出深刻检讨。
二是着力创新,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措施。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县(市)和地方单位党委(党组)要探索制定具体的实施操作办法,完善配套措施。地委组织部将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报两评”工作,完善奖惩措施。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好的单位,通报表扬,择优优先;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大的单位进行批评,督促其整改,取消当年被评为优秀班组、主要领导被评为优秀的资格;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地委批准后执行。
三是拓展干部考察内容。突出“德”在干部考察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以考察干部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两项基本内容为基础,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评德、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四种形式,加强对干部“德”的测评。凡干部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品德”测评达到或超过50%票数,经查有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四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和从基层选拔干部的力度。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比例,地区、县市每年结合空缺情况拿出部分领导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逐步增加地方和县(市)单位党政正职公开选拔岗位,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成为优化干部结构的重要渠道。通过在职培训,从地方单位向县、市、乡输送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同时,加大从乡镇、村、社区基层选拔优秀干部的力度,畅通从优秀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和村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的渠道。
第五,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制度实施质量。地区纪委、地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县(市)、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议事规则情况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学习干部任免文件和记录,通报检查结果。检查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对被巡视单位的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以确认本地区、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监督,确保选人用人清正廉洁。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畅通选人用人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工作,加强12380举报电话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8小时内专人接听,8小时后留言自动回复。加大塔里木党建网“12380在线举报邮箱”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做好群众在线举报的受理和登记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监督举报体系,畅通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监督、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渠道。
二是严肃查处涉及选人用人的举报问题。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对干部的监督职能。对选人用人违规行为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主动调查深入,第一时间回应。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及时掌握干部“带病提拔”情况,按规定查处其选拔任用过程,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对严重违反人事法规的行为实行专案检查制度,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对县(市)和地方单位党委(党组)选人用人问题的查处时限作出规定,由地区纪委和地委组织部以一定方式进行审查。同时,建立举报核查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确保干部群众满意。
三是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审计部门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力度。特别是对任职时间长、举报过问题、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力争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掌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财税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情况、建设管理和绩效情况、国有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土地审批情况、援疆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与班子年度考核挂钩,把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交流、降职免职挂钩,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各级党委选好人用好干部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选范围, 深入整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六项工作和整改工作“六观”评价指标体系(见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满意度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整改情况,见“一报点评”,见收到的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见对用人上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见整改工作宣传的舆论反响, 特别是反映用人热点问题的媒体,看看对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创新,稳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从制度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