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集训恢复。

关于切实保障企业复工生产和职工复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领导班子,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切实保障企业在全面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复工复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做好排查、防疫物资、厂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前提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第二,保证员工有序回归。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中要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强制企业、镇办事处、社区出具疫情期间员工出行、活动证明,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员工正常返岗,坚决杜绝推诿责任、层层证明、假证明等现象。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复工企业职工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上下班出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摸清疫情期间职工的居住史、出行史和接触史,完善职工健康档案、岗前检查、日常监管和日测、散餐等制度,扎实做好职工上下班出入居民小区的保障工作。涉及跨区县的,要主动协调解决,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第三,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服务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时限做好企业申请复工复产的审批工作,及时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促进企业快速复工复产。要协调解决企业在恢复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原材料设备供应、原材料产品运输物流、工人返岗招工、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等困难问题,全力提供各项生产要素支持,帮助支持企业满负荷增产,全力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想办法畅通物流运输,降低物流成本。在严格消毒、灭菌、检验检疫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各级有关部门要对复产复工企业实行物流车辆通行证制度,充分发挥大型物流企业的作用,鼓励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支持物流企业以省级运输方式开展物流运输,畅通企业物流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原材料运进、产品运出。要进一步优化物流运输结构,提高铁路货运量在各种运输方式中的比重,有效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