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在201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统筹城乡就业管理,促进高质量就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37万人。全面落实《山西省促进就业条例》,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实施“3万人创业扶持计划”,确保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65438人+0.5万人以上。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村“两代人”65438+万人,培养企业家3万人。关注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面向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引导和帮助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序市民化、融入城市。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就业权益。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平台,打造“就业e社区”。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就业稳定性。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保障待遇和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和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规范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解决城乡居民大病保障问题。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措施。推动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保持两项待遇水平同步增长。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医保大病封顶线。完善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水平联动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抚恤金。巩固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大力发展企业年金,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规范新纳入企业经办。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省级调节基金制度。完善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努力推进社会保障卡的推广应用,实现全省社保缴费和待遇支付一卡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300计划”为目标,实施高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建立结构合理、层次递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实施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重点培养10名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领域高层次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加快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大技工院校综合类课程教学改革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制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积极探索以评代评、考试与同行评议的社会化评价方式,研究制定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荣誉制度,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和奖励。实施引进外国专家“百人计划”,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因地制宜改进考试方式,积极探索解决部分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留人”问题。加快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和基层新录用公务员培训。抓好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公务员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分类单独招聘办法,建立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机制,组织好所有新进人员的培训。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加强合同管理,完善聘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工作。完善公平公正安置制度,创新安置机制,全面完成安置任务。
加强工资分配调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出台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加强对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出台指导意见,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行垄断行业企业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双规,加强对过高收入的调节。完善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管理办法,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优化工资收入结构,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考察知识密集型机构收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办法。
完善劳动关系调解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就业数据库,实现城乡所有企业劳动就业管理全覆盖和劳动关系运行动态监管。以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签订劳动合同专项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深入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工作。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工作环境。抓好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出台加强我省劳务派遣管理的意见,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专项调查、专项检查和年审,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90%以上。完善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就业、诚信劳动”活动,建立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制度。加强信访接待维稳工作,及时就地处理群众合理诉求,信访案件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重点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力争年内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十佳、十佳”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协调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等政策。继续创建“千家万户家庭服务百强企业”,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专业化。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众服务能力。实施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督促40个县160个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力争10个县新增40个乡镇试点,落实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优化统计指标设计,加快覆盖城乡的专项统计调查,实现重要数据的动态监测和快速调查,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各类数据会商共享机制,实现“一套报表、一个口径、一个出口”,努力建设“数字人社”,提高统计服务决策水平。加快建立金保二期工程,加强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劳动关系等四项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肃考试纪律。
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塑造部门良好形象。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办实事、惠民生”为主题,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做好顺应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组织培训、干部选拔、网上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格局,完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大力整治“庸懒散”等机关陋习。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在全系统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典范”竞赛活动,推行“一站式”办公和综合柜员系统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管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以廉政建设成效树立部门形象,打造优质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