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培训的一般原则
介绍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历史沿革
第二节中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中国民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第四节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中国民法体系
第六节新中国的民事立法
第七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法的任务和完善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四节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章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
第一节公民权利
第二节民事义务
第四章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节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三节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五节监护
第六节公民之家
第七节宣告失踪和死亡
第八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九节合伙
第五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第二节法人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法人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节法人清算
第六节企业法人
第七节非企业法人
第八节合资法人
第六章国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一节国家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性
第二节国家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性
第七章事情
第一节事物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事物的法律分类
第三节货币和证券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要素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主体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
第五节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第六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七节违法民事行为的种类和后果
第八节附条件和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九章代理制度研究
第一节代理制度及其历史发展。
第二节代理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分类和要求
第三节代理权
第四节无权代理及其后果
第十章日期和期限
第一节日期和期限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分类和计算
第二章XI药方
第一节处方简介
第二节诉讼时效概述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种类和期间
第四节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