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反事故的25项措施是什么?

3.防止恶性事故的措施

3.1严格运行管理。

3.1.1建立完善的运行和试运行指挥系统,提高运维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操作正确、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3.1.2机组启停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并消除问题,不得盲目启动不明原因的机组。重启前必须确认正常。重大问题由整套启动试运小组总指挥或委员会研究决定。

3.1.3启动工作应详细记录。重大作业时,应记录作业过程和运行状态。设备系统首次投运时,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1.4首次整套启动时,整套启动调试小组应统一指挥,运行人员应在调试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具体操作。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安装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操作人员和安装人员都有责任对设备进行精心维护。

3.1.5调试、操作和维护设备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位置、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方法和紧急情况下处理事故的方法。

4.防止炉膛和烟道内气体爆炸。

4.1在可能有气体存在的烟道内,应安装放空管、相应的阀门和防爆门。

4.2保证锅炉油枪严密性良好,无油漏入炉内,油枪雾化良好,保证燃烧完全。

4.3尽量避免在低负荷、风量不足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行。

4.4加强煤质和粒度分析,及时调整,避免燃烧不完全造成气体沉积。

4.5紧急停机后,及时检查所有风门是否关闭,并检查给煤机是否完全停机。停工灭火前,应将料层温度降至500 ~ 600℃以下,并调整增加氧含量。

4.6加强锅炉火情观测设施的维护和火情检测,使其能投入正常运行。

5.防止锅炉尾部复燃。

5.1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燃烧氧气,并适当调整风量满足正常燃烧风煤比,以保证燃烧稳定性。氧含量不能控制太低,防止飞灰含碳量过高,造成大量未燃飞灰进入尾部烟道。

5.2在锅炉点火过程中,保证油枪雾化良好,并调整合适的点火油量。燃煤稳定后,及时退出油枪运行。

5.3锅炉启动后,停炉前,应仔细吹灰,减少尾部烟道积灰,启停过程中进入尾部烟道的可燃物应及时清理。

5.4停炉过程中,严格控制床温,满足给煤燃烧条件。当整体床温低于650℃时,禁止再次向炉内给煤,以防给煤着火和大量燃料被带入尾部烟道。

5.5在运行过程中,应严格监督给煤粒度。如果来煤过大或过细,应及时停止给煤,确保来煤正常后再给煤。

5.6在运行和维护期间,应定期检查吹灰器的运行情况,并进行预防性维护,以确保吹灰器的正常运行。运行中应定期吹灰,以保证正常的排气温度。

5.7安装前,尾部烟道各部位的测温元件必须经过仔细校准,并持有校准证书方可安装。

5.8正常运行中,当烟气温度异常升高时,应检查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处烟气温度的变化,当烟气温度超过规定值(250度)时,应立即停炉。

6.防止锅炉超压和超温。

6.1安装前,所有压力和温度测量元件必须经过校准,并有合格的校准报告后方可安装。

6.2锅炉水压试验前,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超压,并有专人负责。

6.3锅炉安全门再次跳开前,安全阀必须校验合格。

6.4锅炉运行人员必须严密监视锅炉各部的壁温、烟温、汽温,并严格执行措施,不得擅自放大。

6.5锅炉烟气挡板和减温水挡板在投入运行前应仔细调试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安装排除。

7.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

7.1确保汽包水位计指示正确,水位保护可靠。

7.2当汽包水位计出现故障时,首先应维持机组稳定运行,避免加减负荷和重大操作,并尽快联系相关人员处理。处理时,必须签发工作票,并写明故障原因、处理方案和危险因素控制措施。8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应制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工期可延长至24小时。

7.3按规程要求对汽包水位计进行校零。当各水位计偏差大于30mm时,应立即汇报并查明原因消除。

7.4水位计校验时,运行人员和校验人员应密切配合,机组负荷应满负荷稳定运行,试验期间禁止锅炉吹灰。

7.5运行中汽包水位变化较大时,应先分析水位变化的原因,不允许盲目运行。例如,如果汽包水位变化超过规定值,且保护拒绝动作,则应执行紧急停机。

7.6冬季应保证汽包水位计测量管的伴热投入和水位测量柜的可靠供热投入,以防止管子冻结造成水位指示错误。

7.7锅炉启动和停止前,应进行实际的传动检查。用给水法检查高水位,用排污门放水法检查低水位。严禁用信号短路法检查。

7.8锅炉启动前,如果汽包水位保护不全,禁止锅炉启动。

7.9严格按照规定对锅炉水循环进行充水和冲洗,确保泵内无气泡。

7.10确保锅炉给水系统和汽包连续排污的阀门能灵活切换。锅炉启动前,应进行相关阀门的切换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停炉时,应对高加入口三通阀进行开关动作试验,确保高加入口未跳闸时能动作,防止锅炉断水。

7.11电动给水泵应保持正常备用状态,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切换试验和检查。失去备用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技术措施,限期恢复备用。

7.12按规程要求调整锅炉燃烧和给水,保证汽包正常水位。

7.13机组正常运行时,应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维持给水调节的自动控制方式,并定期检查给水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现自动异常或水位异常时应及时处理。

7.14按规定进行负荷增减,负荷大幅度变化后应稳定负荷10~15分钟,防止因燃烧变化引起汽包水位大幅度波动。

7.15负荷在10%以下的锅炉给水采用单冲量自动控制,在10%以上采用三冲量控制。

7.16当汽包水位因调节不当而升高时,可通过开启大连排水将水位降至正常范围。

7.17为防止省煤器汽化,锅炉启动初期应保持省煤器再循环门开启,只有在蒸汽流量大于30%MCR时才能关闭。

7.18下列情况容易引起汽包水位的变化,因此运行中应注意:

7.18.1负荷增减过快;

7.18.2安全门动作;

7.18.3燃油增减过快;

7.18.4启动和停止给水泵时;

7.18.5自动供水故障;

7.18.6承压部件泄漏。

8.防止物料床大面积严重结焦。

8.1严格控制料床运行温度,在点火、调峰或煤质波动时严格控制,床温范围不得剧烈变化。

8.2严格确定最小流化风量和热态风压,适当控制每台负荷的下料层高度,防止流化不良造成局部高温。

8.3定期检查烟风系统挡板和风机进出口挡板,确保开启位置正确。

8.4一、二次风机的启动和停止必须严格按照调试要求和相关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8.5流化风正压侧的密封效果和漏风量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8.6严格控制返料器的工作温度。

8.7在两台风机运行过程中,随时调整风量,以保持其热平衡,避免温度不均匀。

8.8严格控制燃料的适度粒度,避免死料。

8.9严格保证排渣、出灰管道的密封,防止漏风重燃结焦。

9.防止锅炉受压元件爆炸和泄漏事故。

9.1防止锅炉超温、超压。

9.2锅炉超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3严禁锅炉在安全阀断开的情况下运行。

9.4加强运行维护,防止锅炉超温超压。

9.5在锅炉升温升压过程中,打开过热器等所有疏水门,当压力达到规定值后,逐渐关闭。

9.6锅炉应均匀注水,省煤器出口水温应保持在相应压力的饱和温度以下20℃。

9.7机组启动时,应按规定严格控制炉膛出口烟气温度,烟气温度探头应投入可靠运行。

9.8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度,特别是在锅炉启动初期,适当控制升温时间,加强对受热面各部位壁温的监视,当壁温超限时,立即停止增加锅炉燃烧率。

9.9停炉后可靠关闭减温水阀,炉膛吹扫后停止吸、送风机运行,关闭调节挡板,让锅炉自然冷却。

9.10机组大修后启动前应进行汽包和过热器出口的活动试验;在机组正常运行期间,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活性试验,以确保其可靠运行。

9.11正常运行时仔细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报告。

9.12如发现受热面泄漏,应申请停炉,以免扩大事故。

9.13建立锅炉超温超压台帐,详细记录锅炉超温超压的原因。

9.14发现受热面超温、超压时,应尽快采取措施。如果措施无效且保护拒绝移动,则应实施紧急停机。

10.防止受热面大面积腐蚀

10.1严格的化学监督,锅炉启动时水质不合格就不供水;正常运行期间,汽包排电动门保持开启。发现水质超标时,应及时开启水冷壁下集箱排污门排污。

10.2凝结水精处理设备严禁运行。当因凝汽器泄漏造成凝结水水质超标时,应及时发现并停机。

10.3按规定停炉检修。

10.4停炉时按要求进行化学加药。应适当控制停工时间,以确保添加所有化学品,并有足够的循环时间。

10.5停炉时,要用热炉放水。排水时,所有空气阀、疏水阀和排水阀应打开到位。

10.6优化锅炉燃烧调整,改善锅炉近壁大气,避免高温腐蚀。

10.7严格供水回收标准,不合格疏水不得回收。

10.8防止炉外管道爆炸。及时报告炉外管道泄漏情况。应分析管道振动、水锤等现象的原因,并及时处理。

11.防止炉体膨胀和管道堵塞。

11.1记录并检查点火升压过程中炉体、汽包及管道的膨胀情况。

11.2在启动初期保持均匀燃烧,防止燃烧偏差造成膨胀偏差过大。

12.防止误操作事故

为机组启动做好充分准备。

12.2隔离的、不参加试运行的设备和系统应做好标记,所有阀门应上锁挂牌。

12.3重要设备的启停必须有措施和详细的操作卡,并有专人监护操作。

12.4设备的维护应由值长或指定负责人签字。

12.5系统投运和切换时,值班人员必须先检查系统状态,然后再进行操作。

12.6当发生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果断停止事故机器,然后逐级上报。

12.7事故和紧急停车操作的准确处理是一个关键问题,操作人员应仔细研究并熟悉。

12.8各专业人员应积极密切配合,熟悉工作关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防止事故处理时因混乱造成事故扩大。

13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

13.1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13.2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操作监护制度。

13.3工作票严格把关,不合格的工作票不予办理。

13.4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13.5进入生产现场时,禁止穿尼龙、化纤和棉、化纤混纺的工作服。

13.6严禁擦拭正在运转的机器的转动和运动部件。

13.7禁止在栏杆、管道、靠背轮或安全罩、运行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卧。

13.8避免长时间接近和停留在可能容易被烫伤的地方。

13.9作业时充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具。

13.10非正常情况下,上下楼梯时扶好栏杆,防止滑倒和磕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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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在操作各种带压高温阀门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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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带压高温操作各种阀门前,值班人员必须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撤离后才能开始工作。

13.15锅炉正常排污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值班人员应确认排污现场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接到化学专业临时排污通知后,值班人员必须亲自检查排污现场无人工作,并派人在排污现场看守,方可排污。

13.16操作时,应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对阀门操作位置的规定,阀门必须站在被操作阀门的侧面。禁止直接操作阀杆。

13.17带压高温开启各种阀门时,一定要慢。

13.18关闭各种带压高温阀门时,不要用力过猛,以防设备损坏和意外事件。

13.19各种带压高温电动阀门运行中,应加强对电动门指示灯的监视。如有电动门未操作,电动门未锁死的现象,应加强分析,严禁操作人员用阀钩和扳手压门。

13.20试运行期间,不得清洁、擦拭或润滑运行设备的转动部件。擦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禁止用棉纱和破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

13.21不得在高温高压管道、水管路法兰和阀门、水位计等处停留。可能会被烫伤。

13.22打开锅炉的看火孔、检查孔、灰门时,应在炉膛负压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洞一侧,选择逃生路线,避开两侧的热烟气。

13.23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允许站在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3.24接触高温热物体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3.25巡视检查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手电筒,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子。禁止酒后上班。

13.26手动操作空气开关、断路器、开关和管状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专用工具。

13.27在进行高压电检查之前,必须确保验电器确实工作,然后才能工作。工人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

13.28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除收回工作票外,还要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全部离开现场,接地线是否已全部拆除。一旦拆除接地线,该设备即被视为有电,禁止再次触摸或工作。

13.29禁止无操作票停送高压电气设备!

13.30严禁预约停送电对线路或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13.31对于主要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双人监护制度。

14.其他方面的注意事项

14.1为防止炉膛爆燃,在重新点火前必须进行炉膛吹扫程序。

14.2油枪投运后,应及时调整燃烧,保证雾化质量和充分燃烧。以避免油进入锅炉尾部的加热区域。锅炉停炉前,空气预热器的吹灰器应投入连续运行。

14.3操作员应仔细监控面板,尤其是在自动调试期间。如有异常或自动失灵,应及时切换到手动调节。

14.4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事故发生时,应终止调试工作,并按反事故措施和锅炉运行规程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