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想在学校租个场地办个舞蹈培训班。我需要什么条件或者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申请设立社会培训机构的程序
受理部门:培训就业科
法律和政策基础
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
需要提交的信息:
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申办报告(申办报告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办学的名称、性质、类别、层次、招生范围、规模、基本办学条件等。);
2、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提供的合法证件(包括个人身份证、非在职证明、个人学历或职称等证件);
3.拟聘用教师的资格证书;
4、拟培训机构资产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办公用房、学校用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6.联合办学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协办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办学性质、类别、地址和专业设置;投资方式(包括资金、实物和房屋使用权等。);筹集办学资金;内部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违约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实习和实验管理制度等。);
8.组织专业教学计划、大纲和配套教材。
审批时限:
1,材料齐全后10天;
2、审批机关根据主办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在筹建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考察,验收办学条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场地、师资、教学设备设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否符合办学条件。
3、符合设立条件的,在5日内出具批准文件,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