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的常规数据有哪些类型?
一是深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好新型疫苗规范化接种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2008年《湖北省(2009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卫疾控发〔2007〕305号)和《湖北省2008年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鄂卫办发〔2008〕1号)规定的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提供常规预防接种服务。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百白破疫苗、流脑(A群和A+C群)和乙脑减毒活疫苗继续在全省实施;
(2)11城市适龄儿童接种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即继续在鄂州、恩施、十堰、神农架林区、黄冈、咸宁、孝感开展适龄儿童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工作,在黄石、天门、潜江、仙桃加大适龄儿童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工作力度。
免费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的具体要求:在黄石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达到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年龄的适龄儿童(2009年4月1日起18月龄儿童),由当地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免费提供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服务;黄石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对2009年6月5438+0日至4月1日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的适龄儿童,由当地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免费提供补充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服务。
(3)全省适龄儿童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首先将第三、四剂百白破疫苗更换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使用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第三剂百白破疫苗的具体要求:对达到第三剂全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量的适龄儿童(2009年4月1日起年满5个月的儿童),由接种服务单位免费提供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接种服务。
(4)麻疹疫苗仍采用过渡性免疫方案,即8月龄时接种麻风疫苗,18 ~ 24月龄时接种麻疹疫苗,不足部分接种麻疹疫苗。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覆盖全省8个月至14岁儿童,每个儿童接种1剂次。(具体方案另发)
3.钩端螺旋体病疫苗应急接种:在2008年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的地区,当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时,对重点人群开展钩端螺旋体病疫苗应急接种。(具体方案另发)
(二)完成2009年湖北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
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常规疫苗其他免疫项目接种率达到85%以上(根据张羽副主任在2009年全省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
(3)加强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技术支持。
1.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知识培训,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规范实施。要继续加强预防接种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提高他们对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的了解,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强疫苗的发放和使用、冷链建设、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管理。
二、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完成2009年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目标,即2009年6月前,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以上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2、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必须完成全省所有城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的评估验收。审计内容包括软件、硬件、维护、数据质量和数据完整性。首先,县级所有接种单位自评通过后,市级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然后上报省卫生厅。最后,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评估。
3、启动省级和市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平台建设。2009年,省级平台要完成设计方案、招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省级平台的全面建设和运行奠定基础;省财政对各市平台建设安排了补助资金,各市要积极开展本市平台建设,以便于预防接种病例的分析、管理和利用。
三、有效实施麻疹疫苗免疫,大力推进消除麻疹工作。
今年是我省实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只有在确保有效完成今年麻疹控制计划的基础上,后续行动计划才能取得成效。
1,常规免疫工作不能懈怠。严格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和我省实施方案,做好两剂麻疹疫苗常规免疫工作,确保乡镇1.5岁以下儿童全程免疫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上半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以便下半年集中开展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2.根据国家的总体安排,我省今年将全面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根据我省疫情情况,我省目标人群确定为8个月至14岁儿童。按照2007年底16.8%的构成比和6070万人口(数据来源于《湖北统计年鉴》)计算,我省目标人口将超过10万,这次工作量很大。
(1)当好政府顾问,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组织保障;
(2)做好地方预案,严格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合作;
(4)进行摸底调查,确保本次惠民行动真正覆盖到每一个适龄儿童;
(5)严格督导前期、中期、后期工作,实现接种率95%以上的行动目标。
3.实施新的麻疹监测方案:为支持消除麻疹,国家修订了麻疹监测方案,对麻疹监测指标和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级要加强培训,规范实施。
4月1日起,启动麻疹单病种/专病监测系统,报告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实验室检测信息。
第四,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为巩固无脊髓灰质炎工作成果,有必要继续加强免疫接种、监测和管理,防止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的输入和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
(1)免疫
1,继续做好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常规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2、根据全省总体安排,在部分地区开展0-3岁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活动,其他地区将开展查漏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缺口”。
(2) AFP监测
1.保持AFP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和及时性。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每年组织4次以上的AFP病例监测专项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和监测情况。各级疾控中心要注意安排专人专班,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坚持工作规范化,每旬完成一次主动监测任务;同时,也要加大医疗机构的培训范围和质量,让工作人员有效掌握各种技术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各项监测指标应符合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的要求。
2.提高合格粪便标本的采集率,同时保证标本的运输条件,及时送达脊髓灰质炎实验室。
(3)收集和整理关于根除脊髓灰质炎的数据
按时完成脊髓灰质炎根除确认年度报告。
五、切实抓好免疫接种的基础管理。
免疫预防基础管理是免疫规划的基础平台。只有把这个基础打牢,才能保证免疫规划的有序有效实施,保证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的公平性和均等化。
(1)注射疫苗和注射器
1,逐级按时上报计划:包括年度使用计划和疫苗半年调整计划;
2.疫苗及时规范配送:要按照逐步配送的原则,规范疫苗的配送;
3.规范疫苗的使用和管理:疫苗不仅要发放,更不能管理。应使用标准化表格来动态监控和管理疫苗的储存、使用和库存,以确保疫苗分发计划有据可循。同时,要落实专人、专账管理疫苗和注射器,规范疫苗和注射器计算机化管理。
冷链管理
认真监测和记录疫苗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加强仓库管理,完善疫苗接收和发放程序。
(3)预防接种管理
1.继续开展常规疫苗接种率监测、报告和评估,提高常规疫苗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2、开展疫苗接种率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要认真落实《湖北省城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开展主动查找,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在借鉴先进地区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措施。
(4)建造疫苗接种诊所
1.加强区域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后,预防接种的种类和次数增加,部分地区现有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已不能满足要求。按照“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定点接种、规范管理”的原则,对预防接种机构进行重新规划,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合理调整服务运行时间。
2.规范门诊建设。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规范门诊建设,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序、规范发展,满足公众对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
(5)监测人群抗体水平和疫苗免疫效果。
各级疾控机构要积极监测人群抗体水平和疫苗免疫效果,评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辖区域内人群抗体水平,及时评估疫苗接种效果,为改进免疫策略提供依据。
六、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随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不断提高,疑似预防接种不良反应(AEFI)的人数也将相应增加,应引起高度重视。
1,各地要加强监测,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上报,全面开展AEFI网络直报。
2.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调查诊断和治疗。
七、加大免疫规划的宣传力度。
1.要加大拓展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免疫预防知识的培训力度,获得群众更广泛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更多的儿童享受到国家政策的关怀;
2.要充分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营造社会关注消除麻疹、控制乙肝等活动的氛围。
八、加强对其他疾病疫苗的监测和控制。
(1)乙型肝炎
1,继续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工作,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
2、完成全省2002年1月以后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
3.按时完成地方和当地GAVI项目/乙肝免疫规划半年和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4、2008年要继续做好产科接种点的管理工作,加强对非住院分娩儿童乙肝疫苗的及时接种。
5、加强对15岁以下新增乙肝病例的监测,完善病例调查,提高病例调查的完整率。
(二)甲型病毒性肝炎
1,做好甲型肝炎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2.密切关注甲型肝炎疫情,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指1最长潜伏期内报告2例以上病例的1乡镇或街道),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3)加强乙脑和流脑防控。
1,提高流脑和乙脑疫苗接种率。
2.加强流脑和乙脑的病例监测。早诊断、早报告、早采集标本可以提高病原体的分离率。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及时有效处理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扩散。
3、加强流脑和乙脑病例调查信息的网络直报,确保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4)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
1,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白喉、百日咳疑似病例的病例排查和主动监测,防止病例漏诊。
2、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5)风疹、腮腺炎和水痘
1,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做好风疹、腮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
2、加强风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疫情监测,及早发现疫情,特别是关注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场所的疫情趋势,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6)狂犬病和水痘
1,加强狂犬病监测,及时报告狂犬病病例调查情况;按时上报狂犬病暴露后门诊治疗报告。
2.规范狂犬病暴露后处理(正确处理伤口、正确使用抗免疫/抗血清、抢救过敏反应等。).
九、严格查验和更换儿童预防接种证
1,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做好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开展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2.做好疫苗补种工作。
3、检查和补种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规范地填写和统计登记报表,并逐级审核上报。
十、开展绩效考核,达到国家评价标准。
今年2月,省卫生厅已正式向卫生部申请加入卫生部首批绩效考核单位。省卫生厅将于2009-2010对各市州进行一轮评估,2009年完成对7-8个市的评估。
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评价标准中,对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的评价招标如下:冷链运转管理完好率(指标要求:100%)、接种率(指标要求:符合国家要求)、标准化接种单位覆盖率(指标要求:≥90%)、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标准化处置率(指标要求:≥90%)
各地需要更加重视,根据国家标准提出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