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截至2004年8月,全市共有私营企业2589家,外商投资企业432家,个体工商户651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40家,协会和中介组织356个,从业人员162000人(其中党员3218人),GDP和税收占全市的40%。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仍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同时,从发展趋势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的深入,随着“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实施的深入,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的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到2005年底我市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的转型,民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将会更多。对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全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需要;是加强党同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广大职工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新时期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我市“四个梅州”发展战略,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狠抓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实效。第二,正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拥护、业主(经营者)理解支持”的要求,整体推进。重点抓好党组织建设,壮大党的力量,完善党内生活,规范党建制度,发挥党建作用,发挥企业职工中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从政治上引导私营业主(出资人),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目标要求。坚持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就发挥作用。今后,要在抓紧组建党组织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党的工作力量,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力争到2005年,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党员达到100%,基本实现党组织覆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越来越多的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响好”的要求,把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实践“三个代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第三,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党章规定,本着“该建什么就必须建什么”的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社会团体(协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应及时建立党组织。一般情况下,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地方,都要建立一个党支部;党员超过或接近50人时,应建立总党支部;党员超过或接近100人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基层党委。在组建方式上,要遵循“就近、可行、管好、管好”的思路,坚持“成熟、成型、完善、巩固”的原则。拿:第一,独立。生产稳定、规模较大、党员队伍相对稳定、有合适人员担任书记的企业或社会团体,应独立设置党组织。第二种是关节型。党员人数少,规模小,或者没有合适的人选书记,就要做。你会为敌人祈祷好运吗?⑸ ⑸?⑸邓涛?刃幸熊?沙发能容纳我吗?┐蟮ぷ鞲鞲妫跫?你怎么了?枪渴不渴健康瞬间晒黑?线的型号是什么?⒄京┘大衣?有什么意义?⒄京热?哎?⒌⒌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⒍935你为什么不用机械钥匙荡秋千?你吃苯吗?铱漏和电阻有什么问题?你怎么了?贫穷?6边H的秩是多少?平纳诺?戴呢?哎,戴戴?啊?00%组建党组织;把在当地树立为龙头、骨干、百强的特色非公企业作为建立党组织的重点。2.理顺关系,完善党组织管理体制。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原则,切实理顺非公有制企业与社会组织的隶属关系。市委组织部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和指导本地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新办非公企业党组织一般由县(市、区)镇、街道党(工)委管理,或在更大范围内由市、县(市、区)行业党委管理。大型工业园区相对集中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也可以由工业园区党组织管理。(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其党组织关系原则上由行业主管部门党委或各系统党委管理;也可以尊重投资人的选择,分配给当地管理。(三)市、县(市、区)社会组织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党委或各系统党委管理。坚持“谁批准设立,谁负责管理”的原则,确保不漏不管。3、规范建立党组织的审批程序。(1)批准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属地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党(业)委会审核后报县(市、区)委会审批。非属地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属县(市、区)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党委或系统党委审核,报县(市、区)委审批;属于市政府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党委或系统党委审核,报市政府工委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2)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审批。属地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批。非属地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县(市、区)、市级主管部门党委或系统党委审批。(3)社会团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社会团体提出的申请,属县(市、区)的,由主管部门党委或系统党委审核,报县(市、区)编委审批;属于市政府的,由主管部门党委或系统党委审核,报市政府工委审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社会团体提出申请,报县(市、区)、市级主管部门党委或系统党委审批。4、大力推行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要不断推进向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的工作制度。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可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员军人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中选拔,选拔方式要因地制宜。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选择相对固定的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在小范围内,一个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可以负责联系几个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内容要坚持引导和服务相结合。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不仅要成为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而且要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理论的宣传员,还要成为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解决困难的协调员。要加强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指导员和联络员的素质。对新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人数少甚至没有党员难以组建党组织的,要有计划地做好向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推荐输送党员骨干工作。5、依托工会,* * *团组织推进党建工作发展。要继续坚持“大党建”思想,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范畴,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积极抓好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确保党组织意图的实现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对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先建立工会、* *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通过加强群众组织的领导来开展党的工作,形成党建与领导班子挂钩的运行机制,为企业和社会组织发挥党员作用、组建党组织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外部环境。第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精挑细选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强党组织书记。要拓宽思路,选拔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懂经营管理、有一定文化水平、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生产经营骨干’当书记。企业和社会组织没有合适的秘书人选的,可以采取组织推荐、选拔等双向选择方式,从外部非公企业中寻找合适人员,逐步解决。党组织的建设要与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立统筹考虑。工会主席可以由党组织书记兼任,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一定比例建立党务工作者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后续培训。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能力的提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和县级党委要每年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和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召开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努力培养一支既懂管理知识,又熟悉党务工作、热爱本职工作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2.规范党组织工作制度,探索可行的约束机制。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和党员流动登记制度,要求党员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要严格组织党员,对无故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跟踪,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要规范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半年以上且有相对稳定工作的外籍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当地党组织。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不转移正式关系的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确认函到当地党组织参加活动,当地党组织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要切实防止出现“隐性”党员和“口袋”党员。3.加强党员教育和服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要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群众观念、组织纪律观念、科技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强化党员角色意识,提高党员岗位技能,使业主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的党员特别是党员成为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的模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关心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生活,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激发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的物质和精神激励机制,帮助党员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党组织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实行招收“优秀党员”和推荐优秀党员担任重要职务、参与管理决策的制度,建立年终党员考评表彰制度,不定期召开民营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和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对民营企业家和党务工作者给予政治关怀,营造氛围,赋予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党员发挥作用。4.加强党员发展壮大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力度。要以优秀员工、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主要技术骨干、民营企业家、工会和共青团干部为重点,注重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科技人员。没有党员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委托就近的村、居委会或企业党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要通过* * *团组织宣传、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推荐等多种渠道,利用业余党校等阵地加强培训,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切实改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党的力量薄弱的状况。5.创新活动方式,发挥党组织作用。要根据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实际,围绕“企业需要、业主认同、职工拥护、党员欢迎”的目标,探索党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丰富党的活动内容,拓宽党的活动载体。在活动方式上,要遵循“业余、小型、分散、务实”的原则,尽量做到“三结合、三注重”,即在组织形式上要把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结合起来,以分散活动为主;在活动时间上,要把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结合起来,以业余时间为主;在活动内容上,要把统一活动和特色活动结合起来,以特色活动为重点,从而形成“活动时间业余化、活动内容多样化、活动形式灵活化、组织生活常态化”的党组织活动机制。在活动载体上,为找准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的结合点,可开展“掌握一项优秀技术、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创造一项有影响力的工作业绩、帮助一名困难或落后职工、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争做优秀党员”的“六个一”活动,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同时,要把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企业和社会组织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领群团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倡导现代文明经营理念,倡导健康进取精神,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为企业和社会发展增添动力。五、加强领导和指导,形成长效工作机制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党委、乡镇和街道党(工)委要树立不抓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形成党委主要领导分管, 并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组织部门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乡(镇)党委和领导抓。 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党建领导小组或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设立办公室,落实人员编制。办公室和人员编制可以放在组织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解决有专人抓、管的问题。2.完善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牵头协调,制定规划,完善工作制度。要建立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工商、税务、劳动、人事、统战和工青妇等组织参与的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组织部统筹兼顾、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党建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的组织作用。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做好非公有制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引导,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和教育引导,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使他们积极拥护党的工作。3、加强指导,务求实效。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和社会组织指导党建工作制度,对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实行领导干部指导,对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干部实行“一对一”联动或零碎联动制度,确保每一个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都有联系、有指导,打消民营企业家对组建党组织的疑虑,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性实地调查研究,指导联系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真正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各级党委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投入,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物质条件。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分析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要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要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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