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的组建
负责起草本单位的长远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制度;组织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文电、机要、会议、档案、信访、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承办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政府信息、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网站的运行和维护;组织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以及CPPCC委员的提案;管理单位的后勤和行政工作。
2.政策和法规科
负责起草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涉及多个税种的综合税收政策的实施;领导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重大涉税事项的集体审批;承担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追偿、行政处罚;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大宗货物采购审计和厂长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检查人员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项审计结论;协助完成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监督审计工作。
3.税务管理科
组织征收和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草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并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解释和处理与税务有关的具体业务问题;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和相关税种的汇算清缴;指导相关税收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受理和审核相关税收的减免和延期缴纳;参与与税收有关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负责国家(地区)间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安排的实施;负责税务信息交换和反避税;处理国家(地区)之间的相关税务事宜;参与国际税收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实施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拟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承担市政府确定的相关费用的征收。
4.收入会计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分配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纳税和退税情况;组织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测算、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数据调查;组织实施税务会计、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制定财务管理和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预测;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分析评估税收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承担本单位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洁和着装管理;负责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支付的管理。
5.收藏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指导、检查和处理本单位各级部门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方法,承担税收征管质量评估、风险管理和税收征管因素分析;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税收保全、普通发票管理、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等工作;划分和规定地方税收征管范围;组织实施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组织日常管理和检查;承担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监督和验收;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整;组织实施对纳税人的税收宣传。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实施。
6.税源管理科
负责税源信息的收集、整理、监控和管理;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综合纳税评估;提出税收征管检查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税源管理,调查和分析税源。
7.人事科
组织实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承办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和评估;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助完成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
8.监督办公室
组织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廉洁勤政情况;协助党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和相关申诉;查处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和整改工作。
9.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税收文化建设。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区县局稽查机构设置的通知》(渝地税局〔2008〕213号)设置,内设综合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三个内设机构。
稽查局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务检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负责稽查选案、稽查、审判(重大税收案件除外)和执行,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移送税收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税务稽查的综合管理;协调国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办理的税务稽查相关工作。1.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杨家坪税务所
负责九龙坡区直港大道(东)、谢家湾大街(南)、黄家码头、袁家岗、环岛中心区地方税收、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2.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九龙税务所
负责九龙公园辖区内地方税收、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3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西郊税务所
负责九龙坡区直港大道(西)、西郊路(西)、西郊三村、马王乡、茅岩沟片区、和兴路片区、坛子口片区、黄桷坪片区地方税收、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4.重庆市九龙坡区地税局石坪桥税务所
负责西郊路(东)、前进路、前进支路、石坪桥地区、谢家湾大街(北)、盛兴路的地方税收、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5.重庆市九龙坡区地税局中梁山税务所
负责中梁山辖区内地方税收、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6.重庆市九龙坡区地税局白石税务所
负责易白石辖区内地方税收、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7.重庆市九龙坡区地税局西彭税务所
负责西彭辖区内地方税收、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
8.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负责辖区内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