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蒸汽锅炉?

蒸汽锅炉的操作程序

1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蒸汽锅炉的操作。

2内容

2.1蒸汽锅炉是高压容器的工艺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结构、性能和设计说明,经技术操作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

2.2点火前,锅炉的所有部件——指示器、电路、阀门、旋塞、管道、水位计、泵体、喷嘴和各种安全装置等。应按程序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或泄漏后方可启动。

2.3只有在检查并确认烟道和炉内没有人和异物后,才能进行封孔。

2.4启动后,按程序检查并确认以下项目:水位计;供水装置的动作;低水位切断动作;压力开关动作;压力比例控制器动作;安全阀动作。

2.5锅炉运行中,污水应定期排放(原则上每班一次)。排放污水时,禁止用锤子或其他物体敲击打开排污阀,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2.6锅炉运行时,运行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按时巡回检查(一般半小时检查一次,每小时记录一次)。

2.7巡视检查应戴手套,不能徒手触摸导热部位,并戴防护眼镜观察炉膛燃烧情况。

2.8发生报警故障、不停炉报警或自控报警,经现场处理无效或无法处理时,应立即停炉,并及时汇报领导处理。

2.9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蒸汽压力上升超过极点,虽然加强了给水,安全阀已排除蒸汽,但压力仍继续上升。

b)严重缺水

c)水位迅速下降(虽然供水,但仍在下降)

d)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故障。

e)炉墙损坏,大量冒烟。

f)供水设备故障。

g)炉体连接处漏水,钢板变形、起泡或裂纹。

h)锅炉充满水,排水后仍不下降。

I)为了操作人员的安全,在烟道后部发现严重燃烧或其他危险情况时。

j)锅炉突然出现严重的碱烟或炉体剧烈振动。

2.10需要入炉检修时,必须停机冷却至室温,充分通风后方可进行。紧急情况下,强制降温、隔热等措施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2.11链条锅炉运行时,其蒸汽压力、风压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压力。

2.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安全阀。如果安全阀在运行中不能自动排汽,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手动提升安全阀排汽并进行修复。

2.13一般缺水时,应立即进行“叫水”检查;严重缺水时,应立即停炉,停止进水;在不严重缺水的情况下,进水量可能较慢且较小,但应严密监视各种仪表的变化。

2.14停炉灭火时,在风压降至零之前,司炉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15炉渣应定期清理,定点堆放。

2.16交班前必须检查确认锅炉系统的各种仪表、报警、安全装置完好、正确、灵敏。

3记录

3.1消防员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