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急救的基本原则
一、现场急救的特点
(1)突发现场急救往往是指在突发的灾难性事件中出现伤员或病人,有时人数少,有时成批,有时分散,有时集中。常见的病人大多生命垂危,不仅现场的人需要参与急救,呼叫中心外的人也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急救。
(二)紧迫性突发灾害和事故发生后,伤员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很多人同时有两个以上的乐器损坏,很多人生命垂危。伤者和家属都处于非常紧急的呼救情绪中。心脏骤停6分钟,大小便失禁,昏迷,脑细胞不可逆损伤。4分钟内开始心肺复苏,可能救50%。10分钟开始恢复的人有10%无法存活。所以,时间就是生命,分秒必争。对心脏骤停、呼吸骤停的人员,要通过复苏技术将其从悬崖边缘抢救过来,对严重出血、骨折者,要进行止血、固定等抢救。否则就会出现“失之毫厘,失之千里”的严重错误。
(3)困难困难是指灾害中伤病员种类多,伤情严重。一个人可能同时涉及多个系统、多个器械,需要丰富的医学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来完成急救任务。实际上,经常有病人多,要求急,要求高,知识少的情况不适应。有些灾害,虽然伤病员较少,但往往处于突发的紧急状态,甚至伤病员周围没有人,更谈不上专业的卫生人员,只能依靠具备基本生命支持技术的路人提供帮助和急救。这种情况对于学过医学的人和受过训练或没受过训练的人来说都是一个难题。
(4)灵活性现场急救往往是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进行的,往往没有完备的抢救设备、药品和旋转工具。所以要灵活地在伤病员周围寻找替代品,修旧利废,获取洗涤消毒剂、绷带、夹板、担架等。就地取材;否则就会失去抢救的机会,给伤病员造成更大的灾难和不可挽回的后果。
(5)重点医疗急救包括院外急救,客观上要求医疗技术培训、急救医疗设备和器材,特别是综合性急救专业装备:医院急救要专业化,群众急救要普及化,社区急救组织要网络化,急救指挥体系要科学化。这些都是完成急救的关键问题。
二、现场急救的原则
现场急救的总任务是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地减轻伤病员的痛苦,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为医院抢救打下良好的基础。优先考虑能在现场急救中幸存的伤病员。这是总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还必须遵循以下六项原则。。
(一)先复苏后固定原则是指在心脏骤停和骨折的情况下,通过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使心肺脑复苏,然后固定骨折的原则。
(2)先止血后包扎原则是指在出现大出血和伤口时,应立即用指压法、止血带或药物止血,然后对伤口进行消毒和包扎的原则。
(3)先重后轻的原则,是指先重后轻的伤病员。
(4)先救后者的原则过去大部分伤病员都是先送后救,往往延误了抢救时机,导致不该死的人丧失了生命。是时候倒过来了,先存后发。在送往医院途中,不要停止抢救措施,继续观察伤情变化,避免磕碰,注意保暖,安全到达目的地。
(5)急救与呼救并重的原则。当遇到大量伤病员时,很多人可以在当前情况下快速赢得急救外援。
(六)处理与医疗的一致性原则过去在处理危重病人时,处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是与医疗、监护分开的。交通部门负责搬运,卫生部门负责途中医疗,好像只是救助的责任。
很多时候协调不好,途中要继续救援,但是没有保障。此外,车辆严重颠簸,导致伤员和病人过度痛苦和死亡。这种情况在国内外并不少见。医疗救护要在任务要求一致、步调协调、任务完成一致的条件下进行。在运送危重病人时,可以减轻痛苦,减少死亡,安全到达目的地。
过去的急救是“抬脚就跑”的方法,这种观念在国际范围内已经基本被“等伤稳伤”的思想所取代。这一稳定的政策表明,它能有效地降低战时和平时急救的死亡率和致残率。“等一会儿,稳住伤势”的时候,并不是让伤病员无人看管,而是急救人员在紧张地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打通气道,心肺脑复苏,控制出血,制动骨折,少搬运,所以未经训练的人更要注意。
目前,先进国家已经大大加强了急救和院外转运的工作。比如在美国,从收到求救信号到被送往医院只需要37分钟左右,大大降低了死亡率,充分说明时间就是生命。
三。急救时间标准
根据大量急救实践,急救者越早接近伤病员,伤后急救时间越短,伤病员存活率越高。
最佳急救时期:伤后12小时内。
较好的急救时期:伤后24小时内。
延迟急救期:伤后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