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公业务风险分析
(一)贷款业务风险分析
1.中国的商业银行对银行贷款的风险认识不足。他们过于注重规模,却没有充分理解资产的质量。
2.贷款比例过高。贷款占银行资产的75%左右,国外一般不超过50%;
3.贷款集中度过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或者上市公司、垄断企业。这样就出现了很多银行追一个公司,追一个项目的现象。资产的集中意味着风险的积累。此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约80%的贷款集中在国有企业,但它们创造的产值仅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0%,这意味着投入多产出少,很难保证贷款的效益和及时回收。此外,企业转型设立过程中的“矩阵裂变”、“金蝉脱壳”、破产等逃废债务行为,使银行信用风险空前增大;
4.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已经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经营和发展。虽然近年来国家给予了核销、剥离、债转股等一系列政策,不良贷款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但不良贷款先清后增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5.贷款“三查”制度不能严格执行,风险责任机制不健全,责权利不对称,盲目下达贷款指标,抵押贷款不规范,银行难以强制执行抵押权。
(2)抵押物的风险分析
1.估价过高的抵押品评估。商业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评估部门高估了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使得信贷资产出现风险时,最终损失由银行承担。
2.银行在接受按揭贷款时,为了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有时只会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与客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但当抵押贷款无法收回时,由于抵押贷款文件不全,其无法行使对抵押物的处分权。
(三)中间业务风险分析
从发展趋势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将继续提高。但是,一些商业银行盲目开展中间业务,根本不把中间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是作为传统业务竞争的辅助手段,背离了开展中间业务以增加利润的初衷。此外,企业利用中间业务使用的票据窃取信贷资金的行为也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
二、银行对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贷款业务风险分析
1,贷款业务类型
(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向在银行开立往来账户的企业法人提供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为借款人提供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贷款方式包括: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包括:
(1)保证贷款: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第三方承诺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
(2)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财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以借款人/第三人的动产/权利作为质押发放的贷款。
(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为在银行开立往来结算的企业法人提供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为借款人提供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方式包括: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包括:
(1)保证贷款: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第三方承诺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
(2)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财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3)质押贷款:以借款人/第三人的动产/权利作为质押发放的贷款。
(3)项目贷款
贷款对象是项目承担者,为项目筹集资金,经营已成立的项目公司。贷款类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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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贷款:能源建设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电力建设贷款、银团贷款和各类专项贷款。
贷款担保:
●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担保。
●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和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4)房地产开发贷款
贷款的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营销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资金。贷款种类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品房开发贷款、土地开发贷款、支持房地产开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楼宇抵押额度等。
(五)贸易融资业务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融资对象为具有外贸经营资格并在我行开立外币结算账户的企业法人。
融资方式为批准的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融资类型包括信用证、进口汇票、出口汇票、出口贴现、打包贷款、担保贷款和保理。
国内票据业务:①票据承兑②票据贴现。
2.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上述贷款业务类型的风险管理有两种形式:
(1)信用贷款
我公司可以对信用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参考标准。
(2)抵押贷款
我公司可以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其投保内容进行深入详细的分析。
(2)抵押物的风险分析
1.银行内部评价部门作出的评价报告应经银行审计部门审计。这里要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如果内部评估结果有疑问,应聘请外部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做出准确公正的结论。
2.银行要加强对抵押物文件的管理,一切按规定办事,不要做出违背原则的承诺。
(三)中间业务风险分析
1,中间业务类型
(1)人民币结算业务
包括银行本票业务、商业汇票业务、支票业务、托收承付业务、委托收款业务、银行汇票业务、汇款业务、通知存款业务、约定存款业务、委托代理业务和全国借记卡业务。
(二)国际结算业务
包括外汇汇款、外汇汇款、光票托收、外币信用卡取现、外币信用卡托收、代客销售旅行支票、外币旅行支票兑现、外币兑换、结售汇、进口信用证开立、进口跟单托收、担保交割、出口信用证通知、出口跟单托收、外汇担保、贸易融资、资信调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报价咨询、美元汇款。
(三)寿险代理业务
近年来,代理保险销售成为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重头戏”,通过银行销售保险也成为保险公司不可小觑的销售渠道。一些新兴保险公司甚至通过银行销售保单,占总保费的70%。
3.中间业务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1)结算业务
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对国际结算过程中涉及的保单内容为银行进行专业的审核业务,对疑点进行专业的解释。
(二)寿险代理业务
寿险代理业务会出现以下问题:第一,银行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由于不具备相应的素质,受利益驱动,难免会被误导,导致客户退出加剧,投诉上访频发。因为客户在银行买了保险,出了问题才认可银行,导致银行经营风险增加。二是银行在保险销售中推广业务后交给保险公司。但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很难准确掌握整体业务量。忙了一年,年底结算收益不大,让银行陷入两难。
因此,保险经纪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帮助银行建立有效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目前的银行保险业务。比如,完善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核对流程,建立业务单证管理办法,规范保费等结算流程和规则,统计退保业务量等。二是帮助银行建立以客户服务为导向的培训体系,培养专业的金融服务团队。第三,两家银行和券商合作,推动符合银行客户需求的产品开发。此次合作的最大特点在于充分发挥专业保险中介的作用,理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提高银行保险销售渠道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