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制和地方官制有哪些?

中央官员制度

中国古代官制的发展有两个显著特点。一种是延续性,即朝代的官制总是前后沿袭,有先后继承。二是可变性,即不同时期的官制不同。每当一个新的朝代出现,总是要总结前朝的官制,考虑得失,加以继承,同时根据现朝的情况加以改变。

秦汉是我国封建社会初期的两个大一统王朝。这一时期建立了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机器,作为上层建筑的官制充分体现了这个时代的特点。秦统一后,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地方行政组织的日益整齐、精密,产生了完整的官制。汉朝的官制基本上沿袭秦朝略有变化,汉代以后的封建王朝基本上沿袭秦汉的官制。秦汉官制是中国官制的源头,对后世封建王朝影响深远。

自秦朝以来,中国的官制分为中央和地方分支。

中央政府有三名官员和三名部长。

三公卫,总理:行政长官;邱:最高军事长官;大使大夫:他一方面是宰相的副手,一方面是内廷派来的,一方面是对官员有监督权。

烈卿卫,封长:掌管宗庙礼仪;郎中令:掌管宫门;廷尉:掌管监所;治粟内史:主管财政、经济;官员:掌管部落的事务;完颜政:管理王室事务;魏巍:掌管皇宫侍卫安禄山;仆从:掌管宫廷车马和国家马政;古典国家:管理各部落的朝臣;主上尉:掌管侯爵爵位;少府:掌管山海池塘之税,供皇族享用;将是一个低级官员:负责宫殿的建设。此外,还有宫廷官员,他们是女王和王储之下的官员。

到西汉中央,还是三公,只是丞相改名叫郭襄,列为九公。九圩后指泰昌、光禄勋、卫、太傅、亭卫、大鸿胪、完颜政、大司农、少府,地位普遍高于其他纵队。王莽在汉朝建立新朝比较容易,有“九卿归三公署”的方法,被东汉官制吸收,“三公署九卿”是后中央官制的基本制度。

自东汉末年以来,除了西晋短暂的统一,中国出现了长达三四百年的分裂动荡局面。同时往往有几个皇帝,地位不巩固。如何实现国家统一,如何恢复皇帝在国家政权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各国君主都煞费苦心,体现在官制上就是频繁调整。总的趋势是由秦汉时期的“三公九臣”制度向“三省六部”制度过渡,这标志着中国的封建帝制进入了更加成熟的阶段。

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尚书省,秦少府与尚书为官,掌管文书。东汉设尚书台,大臣奏章,都要经过尚书省。南北朝时称为尚书省,是中央政府执行政务的总机构。

中书省创建于魏晋时期,是维护君主意志、掌管机要信息、发布政令的机构。

门下省,东汉时称为石钟寺,以侍奉皇帝为主要职责,晋代改称门下省,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

“三省”制度是从西晋开始逐步完善和确定的,后被历代王朝沿用。直到明初废除宰相和中书省,中央机构才重新调整。

六部指官、户、礼、兵、刑、工部。

吏部:管理公务员。

住房部:管理土地、户籍和国家财政。

礼部:主管礼仪教育。

兵部:掌管军队。

刑罚部:主管刑事行政。

工业部:主管工程建设。

隋唐至明初,六部虽为中央重要部门,但不直属皇帝,或划归尚书省或中书省,权责受到极大限制。明初废除宰相后,六部直属皇帝,形成了六部为主,府、部、院、寺(司)分立的行政格局。府、部、院、寺(司)是与六部合作的机构。

明朝废除宰相后,逐渐形成内阁制,在皇帝和六部之间设立内阁。内阁一般有五到七名大学生,内阁的权力远不如前任首相。

清朝承袭明制,中央机构直到清朝灭亡仍有内阁六部。

自秦朝建立统一的封建王朝以来,两千多年的官职设置大体上是一脉相承的。随着清朝的灭亡,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终结,相应的上层建筑也随之解体,古代官制也随之终结。中央官制只是古代官制的一部分,可以反映出中国古代官制的特点,这种制度还在不断变化。一般读者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便于宏观了解传统文化,更好地阅读和欣赏传统文化作品。

地方政治制度

1.封建制度:夏、商、西周三个奴隶王朝所实行的地方政治制度。

2.郡县制:出现于春秋战国,形成于秦,发展于西汉,变革于东汉。

3.州县制:指东汉时期形成的州、县、郡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国家起源于汉武帝建立的监刺史制度。

4.路制:指唐代的路制和宋代的路制。宋朝统一中原后,地方行政机构另辟蹊径,成为路/府、州、军/狱/郡三个行政区。

5.省制:起源于魏晋时期的平台,是中央政府处理军事事务时的临时机构。金朝曾在边境设尚书省。蒙古人进入中原后,模仿金制,设立尚书省,管辖一大片地区,演变为地方最高政权机构。在元世祖,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更名为尚书省,简称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