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寨原始村落简史

灵宝市位于河南省西部边境豫、秦、晋三省交界处,东邻河南省陕县。西接陕西潼关县;南与小秦岭、小山接壤,与陕西省洛南县、河南省洛宁县、卢氏县接壤。北临黄河,与山西省芮城县、平陆县隔江相望。城市东西长78.4公里,南北宽68.7公里,总土地面积3007.3平方公里。市区东距三门峡市53公里,距河南省省会郑州市299公里。西距潼关县城77公里,距Xi安212公里。南距卢氏县81公里,北距芮城县25公里。陇海铁路、310国道、连(云冈)霍(二锅寺)高速公路横贯东西,209国道纵贯南北。东西60公里处有三门峡、风陵渡两座黄河大桥,东西200公里处有洛阳、Xi、运城三个机场,黄河沿岸有10渡船,水陆空交通四通八达。

灵宝市历史悠久,周有函谷关,西汉初年有户县,汉代三年(前114)有弘农。境内设禹城(石城)、桃林、竹阳、益阳、长泉、甘乡等县。唐天宝元年(742),桃林改为灵宝县。元朝时,灵宝只有两个县。明代灵宝、甘乡属河南省,后改属陕西省。清代灵宝、甘乡隶属陕西省。民国初年,属河南省豫西路。22年(1933),属河南省第11行政区(陕县)。1949 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陵、甘两县隶属陕西省。1952年,撤销陕州区,、甘等县划归洛阳区管辖。1954年6月,阙乡被撤销,其辖区属灵宝县管辖,设在灵宝老城区。1959因三门峡水库拦洪蓄水,灵宝县迁至郭列镇。1986年2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改革,撤销洛阳地区,三门峡市改为地级市,灵宝归三门峡市管辖。1993 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灵宝撤县设市。1995年5月,灵宝市院由涧西区行政街迁至涧东新区金城大道19号。

1949年6月前,灵宝县分为2镇,11乡,阚乡县分为5镇3乡。1949年6月,灵宝、甘乡解放后,灵宝县分为7区,甘乡县分为4区。1954年6月,灵宝县在撤销甘乡县后,分为1镇和12区。1955年,全县划分为8个区1镇。1956,65438+10月撤区设乡。全县72个乡,65438+10月,设为2区2镇23乡。1957年2区2镇13乡。1958年有11个乡,同年6月,11个乡改为11个人民公社,是集行政和社会为一体的领导体制。1966,古县、涧口、四合、坡头、程村五个人民公社成立。1983因体制改革,人民公社被撤销。全县设1镇,15乡,* * *辖424个行政村,3360个村民小组。1990年,建立东村乡。从1983开始,全市有9个乡镇。2000年底,灵宝市共有10个镇和7个乡,分别是:大王镇、杨店镇、尹庄镇、城关镇、函谷关镇、朱阳镇、焦村镇、阳平镇、古贤镇、玉岭镇、川口乡、四合乡、东村乡、苏村乡、五亩乡、西烟乡。到2005年底,乡镇机构改革,取消东村乡。其辖区属四合乡管辖,程村乡被撤销。其辖区属阳平镇管辖。全市* * *辖10个镇5个乡,440个村民委员会,17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73.2万人。

灵宝市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地貌复杂,大致分为七山两平原一河。地势北低南高。从北到南,从海拔308米逐渐上升到河南省最高点——小秦岭老鸦茶脑,2413.8米。

灵宝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气候特点是:冬季漫长寒冷多雨多雪,春季短暂干旱多风,夏季温暖多雨,秋季晴朗日照长。

灵宝市拥有林、矿、果、牧、游五大资源优势,发展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被誉为中国“黄金之城”、“苹果之乡”。矿产和水果是灵宝的两大支柱产业。从1980开始,黄金产量超过2.2万,2005年达到67.2万。黄金产量连续26年位居全国第二,多次获得冶金部和国务院的嘉奖。苹果在灵宝种了80多年了。到2005年,全市苹果种植面积50多万亩,年产量6亿公斤。在全国水果鉴定会上,红富士、新红星、国光等品种多次夺冠,灵宝市被确定为国家优质苹果生产出口基地。灵宝大枣种植历史悠久,曾于1914作为河南省名优产品参展巴拿马国际博览会,名扬天下。建国初期,灵宝红枣种植面积1.2万亩,年产量1.65万多斤。到2005年,红枣种植面积3.2万亩,年产量1.658万公斤。

灵宝市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境内有黄帝诸定远、函谷关、吴亚、娘娘山、鼎湖湾、龙湖(窄口水库)六大景区,是全国旅游热线——黄河之旅的重要组成部分。65438-0999年,灵宝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2004年,被国家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二十多年来,灵宝市(县)委、市(县)政府历届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运筹帷幄,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积极实施“科教兴市”和“工业强市、农业富民、文化旅游名城”发展战略,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农业、城市、旅游、教育,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8亿元,比2000年增长8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1.2%;第二产业增加值77.05亿元,占比61.5%。农民人均纯收入3375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3578万元,比2000年增长59.2%,综合经济实力位居河南省各县(市)前列。被确定为河南省专项试点县(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县(市)、国家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示范区。被评为全国科技、体育、文化、卫生先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