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1.制定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制度;

2.组织起草和审核理事会重要文稿;

3 .负责文电、机要、会议、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

4.承办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5.承担网站的运行和维护;

6.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7.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8.组织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以及CPPCC委员的提案;

9.编辑当地税务记录;

10.负责市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议管理和服务。

政策法规司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和税收管理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涉及多个税种的综合税收政策的实施;

3.组织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

4.承担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

5.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

6.承办局外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工作;

7.牵头审理重大税收案件,规范税务行政审批;

8.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9.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诉;

10.承担执法资格认证相关工作。

商品和服务税办公室

1.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解释和处理与税务相关的具体业务问题;

3.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

4.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管理;

5 .指导相关税收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6.参与与税收有关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所得税办公室

1.组织实施居民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解释和处理与税务相关的具体业务问题;

3.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和相关税种的汇算清缴;

4 .指导相关税收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5.参与与税收有关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收入规划和会计办公室

1.准备年度税务计划;

2.监督检查纳税申报和退税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组织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数据调查;

4 .组织实施税务会计、统计会计等相关制度;

5 .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

税务服务办公室

1.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组织实施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4.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5.组织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6.指导税务纠纷的调解;

7.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行政和科技发展司

1.组织实施综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2.研究实施专业征收管理和完善税收征管程序的建议;

3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方法、综合纳税评估方法,承担税收征管质量评估、风险管理和税收征管因素分析;

4.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等工作。

5.组织实施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和税收管理员制度;

6.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和制度;

7.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技术标准、业务要求和资金使用管理;

8 .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监督和检查。

财务管理办公室

1.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等措施;

2.审核和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

3.组织实施会计和基本会计准则;

4.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办理具体支付事项;

5.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和清理;

6.管理管理局的财务工作。

监督和内部审计办公室

1.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2.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加强执法监督,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3 .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评估工作;

4.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评价、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5 .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审计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6.牵头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国税系统进行监督审计,协调监督审计监督决定的执行及相关事宜;

7 .检查人员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种审计结论。

人事处

1.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和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

3.承担工资、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4.承担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

5.监督检查本系统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干部出国和出国政审的管理;

7.组织巡逻工作。

教育部门

1.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培训质量评估和评价;

3.承担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管理;

4 .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

5.指导和检查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实施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税收文化建设;

7.负责网校的日常管理,实施系统内的在线教育;

8.负责稳步推进系统学习型组织的建设。

检查办公室

1.组织实施纪律检查、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情况;

3.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纪、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工作情况;

4.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和相关投诉;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

7 .开展本系统的党风、政风和道德建设工作;

8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受理本系统公务员的投诉和申诉以及处理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1,组织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制定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年度退(免)税结转计划;

3、监督检查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国际税务管理(大型企业税务管理)

1.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地区)间税收协定、安排的实施;

2.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办理国(境)外相关税务事宜;

3 .牵头组织实施专项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4.为大型企业提供税务服务;

5.承担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

6.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日常税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