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针疗法
火针疗法,古称“刺”、“烧针”,是在火上烧一根针,迅速刺入人体来治疗疾病的方法。
《灵枢寿药刚柔》云:“刺布者,必火。”《灵枢·关震》云:“刺之则痛,刺之则焦针。"张仲景《伤寒论》中有"灼针使汗"、"火逆其行,人因灼针而烦躁"、"表里俱虚,阴阳俱竭,无阳,阴独,针再灼"等记载...".直到唐代,孙思邈的《千女至方》才被正式命名为“火针”。明代周扬的《针灸大成》描述得最详细:“勤以麻油蘸其针,针必烧红,用者有功。如果不是红色的,就不会生病,但是会伤人。"明代高武《针炙集英》说:"针在人体各处皆可用,表面上是禁忌。凡夏末月,经血满血,切忌火针冲足脚...烧针的要断痈毒送回去,包括脓肿,皮肤无头,但肿软不牢的会化脓。“这说明火针在明代已经广泛应用于临床。现代使用火针一般有两种情况:长针深刺治疗淋巴结核、象皮腿、痈肿流脓;短汁浅刺可治疗风湿疼痛和皮肤冰冷麻木。①选用22-28根不锈钢针,针柄用布包裹,以不导热为宜。术中先用碘酒和酒精对患处及其周围进行消毒,再用2%-10%普鲁卡因(可与0.2%盐酸肾上腺素混合使用,防止出血)进行浸润麻醉。约2分钟后,针在酒精灯上烧红,左手固定患处,右手持针。迅速刺入患处或其周围,然后立即拔出针头。
②针刺的深度取决于溃疡的类型和病变的深度。每次缝多少针取决于病变局部面积的大小,一般1-3针。
③针刺间隔,1-2周,1次为宜。①火针刺激性强,孕妇及年老体弱者禁用。
②不适用于火证及局部红肿的患者。
③高血压、心脏病、恶性肿瘤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