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在完成规定时数的入职培训之前是不允许成为全职员工的,对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新教师岗前培训学时实行单独认定登记,一年内培训时间为120学时。个别培训学时不足的,视为未在期间内完成培训学时。第十二条鼓励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学习、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方式提高学历。年度内完成一门或多门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单门课程的结业证书视同当年县级以上培训三天学时。第十四条鼓励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一)参加校本培训教学,确定相应的校本培训时间。参加县级以上培训讲座,认可县级以上培训学时。按照计算,最多不超过一个课时。(二)开办县级以上公开课和示范班,认可县级以上培训学时。按照计算,最多不超过一个课时。(三)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精品课程、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信息化教学竞赛等教师竞赛中获得单项奖的,视同当年在县级以上培训1学时。第(2)项和第(3)项不得重复计算。第十五条响应号召到贫困地区跨县支教,支教期间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影响,支教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考核合格后,确定县级以上培训两小时。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国,21世纪的人才,欢迎中国公教企业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