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标准化验收主要需要哪些材料?
矿井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规定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并限期治理。
第二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
二级: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
三级:考核得分70分以上。
第三条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见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00,各检查项目得分将按标准扣分,直至扣完单项标准。
时间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方法
评分方法
机制设置
10点
1.煤矿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
2.在煤矿设立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质测量、防治水等安全管理工作。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置专门的防冲刷机构。
3 .煤矿设立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班等工作。
查看相关机构的设立文件和部门、单位的相关职责。
未设置相应机构扣3分;部门职责不明确,每项扣1分。
人员配备
10点
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专职负责人,由本单位行政副职担任;设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配备负责主要煤矿(采掘、机电、起重运输、综合防治)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员。受水害和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数不得低于矿井从业人员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7人;安全检查员总数不得少于井下职工总数的3%。
2.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副总工程师和采掘、通防、机电、地质测量、防治水等技术负责人,相关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副总工程师和专职技术人员。
3.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上级部门关于煤矿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
查阅有关人员的文件和档案。
未按规定设置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矿、机电、防治水、防冲副总工程师,每缺一人扣2分;对应部门技术总监缺席的,每空缺一个岗位扣1分;缺少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每缺一人,扣0.5分。
安全监管部门管理人员达不到要求,每缺一人,扣1分;安全检查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每少一人扣0.5分。
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未达到煤矿从业人员资格制度要求的,每少一人,扣0.5分。
安全监管系统
20分
煤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自己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员工,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分析实施效果,及时修订。具体系统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能机构和岗位的责任和义务);2.安全会议系统;3.安全目标管理体系;4.安全投入保障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6.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采矿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管理系统;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系统;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14.安全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15.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6.安全报告系统;17.管理人员下井倒班制度;18.安全运行管理制度;19.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制度;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救援、分析和处理制度;22.上级必须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企业应建立的安全制度。
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2)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可执行可对照,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它能约束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
查阅相关制度规定,下发文件,检查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每缺少一个系统扣2分;制度不符合上级要求的,每项扣1分。
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10点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2.按规定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3.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按照既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确保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4.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工程竣工后要验收,有验收记录。
5.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1.检查上级规定和本单位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2.查阅确定煤矿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文件。
3.查阅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查阅财政专户提取、使用和结余管理账目。
4.查阅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相关验收记录和资料。
1.不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保证安全投入,扣5分;
2.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明确,并按规定备案的,扣2分;
3.无安全费用年度提取计划,扣2分;未按计划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扣1分;无专门账户存储账户扣2分;安全费用在规定范围外支出的,每项扣2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余额账户有不符合项,扣1分。
4.无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帐,扣2分;帐、物管理不符,每项扣1分,项目未验收,每项扣1分。
5.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扣2分。
隐患的调查和处理
15点
1.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建立并逐步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根据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分别确定等级和类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的内容应当符合上级要求,并按规定审批。
4.对处理终结的事故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合格的隐患予以取消。
1.检查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及相关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查阅每月隐患排查记录、台帐、档案、隐患上报文件,以及采取的相应安全措施。
3.查阅相关隐患治理方案。
4.查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登记表和验收记录。
1.未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不清的,每处扣0.1分。
2.每月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每次扣3分;未分类或分类的隐患,每条扣1分;未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的,扣3分;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台帐记录和重大隐患信息档案不完整,每项扣0.2分。未按要求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每项扣1分;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每项扣3分。
3.重大隐患未按规定制定并按期实施的,每起扣3分;隐患治理方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每项扣0分。
4.隐患治理后不验收的,每项扣1分;不处理销售数,每笔扣0.5分。
应急预案
10点
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令第11号)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安监总局17)等上级有关规定。
2 .应急预案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发布,按照规定及时修订。
3.煤矿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理预案。
4.根据本单位事故防范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应急演练前应编制演练计划,应急演练后应编制评估报告。
1.查阅公司相关应急预案等资料。
2.查阅相关计划评审资料和意见,发布计划文件,修改记录。
3.查阅员工安全培训档案,查看相关岗位现场处置方案,了解和掌握情况。
4.查阅相关应急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1.应急预案不全,存在重大危险源或重大事故类型而无专项预案的,每缺少一个预案扣2分;高风险、缺乏现场处置方案的重要岗位,每岗位扣1分。
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每项扣0.5分;信息有误,每条扣0.2分;计划不一致、矛盾的,每项扣1分。
2.未按要求评审和修订应急预案,每份预案扣1分;未按要求记录应急预案,扣1分。
3.未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每位员工扣0.1分。
4.未按要求组织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预案演练,扣2分;演练无计划,演练后不写评估报告,每次扣1分。
安全培训
15点
1.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意见和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年终对安全培训进行总结和表彰。
3.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员工在本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再次接受安全培训。
煤矿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煤矿里有训练基地。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师资力量,培训条件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
5 .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所需的经费。
1.查阅公司年度安全培训意见和安全培训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查看季度安全教育活动记录、整改措施和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表彰决定。
3.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文件。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
4.检查本单位安全培训资金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1.无年度安全培训意见和安全培训计划,分别扣2分;未按照计划认真实施,每项扣0.5分。
2.季度内未组织安全培训检查扣2分,发现问题无整改措施扣1分;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未总结表彰扣2分。
3.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扣5分;一人无一档,扣1分;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不完整、不详细、不准确,每人扣0.1分。
“三岗人员”未通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每次扣2分。
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每人扣1分。
4 .无培训基地,扣3分;培训基地师资、办学条件不符合上级要求,扣0.5分。
5 .单位未落实和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经费,扣3分。
调度通信
10点
1,矿井必须安装井下调度通信系统。通讯设备、小电器(通讯)和电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进网许可证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包括维修人员和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定期维修试验制度、防火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3、调度电话安装数量和地点必须符合要求。主副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站)、变电所、上山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控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年度防灾救灾计划中明确要求的地方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办公室、与井下安全生产有关的主要部门、医院(卫生院)、车队等。,必须安装调度电话,并能与矿井调度室等部门直接联系。井下电话不得并联。
4.调度通信系统的安全设施齐全可靠。通信设备的交流电源必须装有防雷装置;所有入井调度电话必须通过安全屏障;通讯线路必须在井口装有保险丝和防雷装置;接地保护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电阻值符合调度开关的设计安装要求。
5.该系统功能齐全,性能良好。调度台的强插、强拆、集合呼叫、组呼、会议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设计要求;通话质量应清晰,无中断、无噪音;必须配备录音系统;调度交换设备的主板和供电系统必须采用热备份运行方式,备份电池容量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6.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信工具,实时监控井下作业人员的行动轨迹。系统产品必须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井下设备必须有防爆合格证。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符合标准。
。
1.调度通信系统现场检查及相关证明。
2.查阅相关制度和规定。
3.井下调度电话安装现场检查,参照防灾预案。
4.现场检查各种安全设施,保护调度通信系统。
5.现场检查调度通信系统功能、设备配置等。
6.对煤矿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证书和凭证。
1.井下调度通信系统设备、电缆等。无合格证、进网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每少一项,扣2分。
2.各种规章制度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未落实,每项扣0.5分。
3.井下调度电话数量不足的,每少一个扣0.5分,一个异常电话扣0.5分。
4.调度通信系统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缺一项扣1分;安装不合格或不完好,每处扣0.5分。
5.调度通信系统功能不完善,每缺少一项功能扣1分。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0.5分;无记录系统,1分;调度交换设备主板不采用热备运行方式,扣1分;备用电池容量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扣2分。
6.未按规定建立井下无线通讯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扣5分;未给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无线通讯工具,每人次扣0.1分;未实现井下作业人员行动轨迹实时监控,扣1分;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井下无线通讯系统无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扣2分;系统安装、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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